嘉峪关市全面完成2014年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

08.12.2014  11:40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是环保部门为了规范排污者的排污行为,通过书面凭证的形式,对排污者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浓度、排放速率、排放总量、排放去向等提出的具体要求,是环境执法和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随着国家将总量控制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纳入环境保护管理范畴,控制排污者污染物排放总量已经成为环境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按照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嘉峪关市在2013年完成13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全面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

12月3日,嘉峪关市环保局召开了全市排污许可证核发会。会上,宣读了对甘肃祁峰建化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批复,并颁发了排污许可证。会议要求,各排污企业要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和总量控制指标进行排污。对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污者,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厉处罚,坚决维护排污许可证的权威性,对未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以及不按照许可证规定超标、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不予审批其新扩改建项目,在环境保护治理资金安排上不予支持。(嘉峪关市环保局 令沛鑫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