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协调会
7月8日上午,我校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协调会在逸夫馆3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赵兴绪主持,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教务处、学生处、计财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负责人,招生就业工作处全体成员及招生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招就处处长李允就我校2014年网上招生录取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为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学校成立了由副校长赵兴绪为组长,招就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人为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计财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网络安全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网上录检组、录取工作材料组、后勤工作组和信息发布及信访接待组等七个分小组。会议明确了各个工作小组的职责,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今年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从7月12日开始,至8月7日结束。
赵兴绪指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2号)及甘肃省招生委员会6月23日会议精神,今年甘肃省招生录取工作面临新形势、新压力,尤其是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次面向58个贫困县单独投放计划、单独招生,同时增加了农村自主选拔专项批、地方高校农村专项一批及地方高校农村专二批等,多达10个招生录取批次,是历年来录取批次最复杂的一年。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加分项的考生要严格审查,特别是对加分项群发地区更要提高警惕。录检过程中要坚持以文化课成绩为主、按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在专业分配方面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专业进行分配。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谁出事、谁负责”原则,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相关规定,依法履行各自职责,认真执行“六不准”和“十严禁”等纪律要求。对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置。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严禁考生个人信息的外泄。在录取通知书邮寄过程中,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招委会的相关要求,严禁夹寄与录取信息无关的任何商业资料,严禁招生录取考生信息外泄。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