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质监局发布2016年护眼灯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结果

10.02.2017  12:01

 

近日,省质监局发布了2016年护眼灯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据了解,从2016年6月份开始,省质监局就组织开展了护眼灯省级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其中抽查了兰州、金昌、白银等3个市(州)的20家经销企业的40批次护眼灯产品,10家企业的19批次产品质量合格,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率为47.5%,产品质量存在一定问题。

本次抽查的产品主要包括学习台灯、LED台灯、可移式台灯、护目灯等。检验依据为GB7000.204-2008以及《2016年甘肃省护眼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等。对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热、耐火和耐起痕等4个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显示有10家企业的21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主要表现在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耐热、耐火和耐起痕项目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省质监局表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将对本次监督抽查中出现的不合格企业依法采取责令整改、整改复查、问题约谈、生产许可证后监管、行政处罚等措施开展后处理。并提醒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要看外观,合格护眼灯的光线一般无频闪,比较柔和,不刺眼。看证件,,要注意是否有国家安全强制认证的标识CCC。测试频闪,可以用手机拍照状态或摄像头状态做简易测试,屏幕上普通台灯或日光灯等频闪一晃一晃的闪烁明显可见。看售后服务。在销售前,应有专业导购人员当场演示,而产品出售后,一定要有真实的报修地址和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