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研究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高等学校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快高校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省教育厅决定组织申报2016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分为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两类项目同时申报,同时评审。研究项目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实验与发展三个类别。
二、重点任务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重点培育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型煤化工、现代服务业等8个领域。特别是与“精准扶贫”“一带一路”“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循环经济”“电子商务”“文化产业”“陇药产业”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紧密相关的课题。
三、资助额度
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重大项目,每项资助5-10万元,研究时限为6个月。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5-2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省教育厅下达项目计划,经费由申请者所在学校筹集,研究时限一般为1-2年。
四、申报条件
(一)重大项目
1.申请人必须依托厅级以上科研平台,具有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科研团队。
2.申请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的课题负责人。
3.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请。
4.项目组应吸收政府部门及产业界人士参加,以增强研究的实用性、针对性。
5.除有特殊说明外,重大项目研究时限不得超过6个月。
6.项目组须按时报送研究成果,并提供咨询报告。
7.申报的项目,必须在选题范围内(附件1),题目自拟。
(二)一般项目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项目的实施。
2.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得超过5人,并且征得成员本人签名同意。
3.申请者应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在编在岗在职教师。
4.鼓励申请者与企业、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共同申报。
五、材料要求
(一)《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1份及电子文档(请发至指定邮箱)。
(二)《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A表3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匿名评审表(B表)6份,其中3份与A表装订在一起,其他3份单独装订,夹在A表内。电子版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申请书》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可复印。
(四)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一般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围绕甘肃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题目。
(二)已获得国家和省上各类项目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请。
(三)历年所承担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四)项目资助经费额度有限,原则上不允许购置仪器设备,对申请资助额度过高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五)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申请者须登录省教育厅网站下载最新《申请书》,按要求填写申报。
(六)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个人身份信息,否则《申请书》作废。
此次项目申报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2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行政楼505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徐兵
联系电话:763110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重大项目选题范围
2、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3、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申请书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