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为了鼓励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充分调动高等学校广大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创新和推动科技进步的积极性,教育部决定于8月下旬开始进行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同时进行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网络推荐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请拟申报奖励的项目于8月13日向科研院科技处成果科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成果登记系统导出数据及信息简表(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等信息),成果科将统一向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申请科技成果登记,并根据信息简表向教育厅申请为每个项目生成推荐号和校验码,以便项目尽快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科研院科技处成果科将于8月14日向申报项目发送推荐号和校验码,申报人可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http://kjpj.cutech.edu.cn ),点击进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络填报工作,并于8月21日将书面推荐书3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含电子版)报送至成果科。
二、申报材料及评审费
按照教育厅文件规定,每一推荐项目需缴纳项目评审费400元,与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材料一并上交。
联 系 人:马占军
联系电话:0931-7631151 13919839185
E-mail:[email protected]
地 址:行政楼514室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14/06/1403632773078256.htm
科研院
2014 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