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的函
甘科计函〔2016〕65号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04号)、《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08号),公布了“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28个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我省项目组织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国科发资〔2016〕304号所列专项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8:00至11月14日17:00。国科发资〔2016〕308号所列专项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8:00至11月16日17:00。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 [email protected] 。
二、组织推荐
国科发资〔2016〕304号所列专项申报单位于2016年11月12日前,国科发资〔2016〕308号所列专项申报单位于2016年11月14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通过科技部系统提交至推荐单位, 省科技厅将进行审核推荐。
省科技厅联系人:
计划处 (0931)8811093
高新处 (0931)8873056
农村处 (0931)8825719
社发处 (0931)8885146
国际处 (0931)8412723
基础处 (0931)4648949
三、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
省科技厅推荐后,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科技部要求,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邮寄地址见科技部文件)。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附件:
1.《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04号)
2.《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08号)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10月14日
( 关于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的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