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03.06.2014  18:36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4〕155号)和甘肃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甘学位办〔2014〕17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3、2014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申报条件

特聘教授 和讲座 教授人选应具备《“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1、考虑到2013、2014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合并实施,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止 2013年 1月 1日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 1967年 1月 1日 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 1957年 1月 1日 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4、聘期内全职在受聘学校工作。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5、推荐人选如为高校现职校级领导或担任相当职务的,推荐学校党委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先征得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书面意见,明确若该人选受聘为特聘教授,则在聘期内不再担任相应领导职务。

6、已获国家“千人计划”(大千人)支持的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但“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可以申报。

二、申报程序

1、学院上报推荐人员名单及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

书面材料主要包括:学院推荐报告1份(需学院党政负责人签字),学院党委对所推荐人选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1份,学院党委对所推荐人选材料涉密审查的意见1份,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候选人推荐表1份,附件材料的纸质材料1份。(候选人推荐表须由申报系统生成并统一打印(双面)。

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与附件材料(须与纸质版材料一致)。

2、学校审核并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一周后,于 6月 20日 前将我校推荐人选电子材料上传至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并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于 6月 25日 上报甘肃省学位办。

请各学院 6月 6日 前 将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行政楼305)。学科分组、申报软件、推荐材料格式等相关信息请从“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网站(www.changjiang.edu.cn)下载、查询。

 

联系人:孙晨蕾

联系电话:7631106

                                                                                                                             

 

组织人事部人事处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