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核验工作的通知

19.12.2014  16:34

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关于开展2014年度连续性内部资料

出版物核验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文广新局,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主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连续性内部资料的管理,维护我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的正常出版秩序,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局将于2015年1月5日起进行2014年度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的核验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

凡持有《甘肃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以下简称《准印证》)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均须参加本次年度核验。

二、核验内容

(一)出版物内容是否按照单位性质和业务分工范围出版,有无确定的经费来源、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二)有无刊载存在导向性、政治性错误的文章和图片。

(三)是否在规定位置标注“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是否冠以“××报”、“××刊”、“××杂志”等字样。

(四)有无违反以下规定:严格限定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交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刊登广告;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征订发行;不得传播到境外;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使用《准印证》出版其他出版物;不得与外单位以“协办”、“合办”的形式进行出版发行等活动;

(五)变更《准印证》的登记项目,是否履行了报批或备案手续。

(六)是否及时向省、市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缴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样本。

(七)有无违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其他规定。

三、核验须提交的材料

(一)甘肃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原件。

(二)《甘肃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核验登记表》2份(可直接点击本通知的附件链接下载,并按要求填妥、盖章)。

(三)《自查报告》1份(不少于1000字,由主办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四)承印单位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五)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全年样本1套。

四、要求

(一)中央直属及省属单位主办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核验材料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报刊处(兰州市东岗西路226号省新闻出版广电局602室)。

(二)各市州所属单位主办的连续性内部资料,由各市州文广新局进行年度核验,核验工作结束后,将核验工作报告及所属各单位年度核验表一并上报省局新闻报刊处。

(三)核验时间为2014年1月5日至3月5日。逾期不予核验登记,直接注销其《准印证》,取消其出版资格。

(四)核验工作必须由内部资料主办单位具体编办人员办理相关事宜,不得由其他人员代为办理核验事宜。

(五)2014年度自查报告须报告主办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管理和保密工作开展情况。

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226号省新闻出版广电局602室

联 系 人:王光强

联系电话:(0931)8539031      18809310205

 

 

 

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4年12月18日



 

2014 年甘肃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核验登记表

 

名  称

 

准印证号

 

文    种

 

期    数

 

期 印 数

 

开(版)本

 

版(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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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印单位

 

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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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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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主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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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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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情况:

主办单位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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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州文化出版局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核准部门

 

 

盖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