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科技部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的通知

08.11.2016  07:33

甘科外函〔2016〕44号

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依托单位、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近日,科技部发出通知,征集2017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各单位应重视此次申报工作,认真研读《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工作管理办法》国科发外〔2016〕319号),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申报2017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报原则为:

1.坚持从国家利益出发,积极落实领导人承诺,充分体现政府间科技合作特点及科技援外特色。

2.紧密围绕科技援外的整体部署,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我省创新优势,集聚力量“走出去”,促进与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合作与人才交流。

3.以增强发展中国家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目标,传授我省先进适用技术,培养中高端专业技术人才,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科技水平提高、科研能力建设和产业技术进步。

4.紧密衔接我省承担的国家科技伙伴计划、重点科技援外项目以及国家、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工作。

5.积极向发展中国家宣介我国、我省科技发展成就和经验。支持和鼓励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支持和鼓励落实和履行我国领导人承诺、科技援外项目、参加国际组织义务所需要的单位申报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培训班可定向招收来自某一区域(如东南亚、中亚等)的学员,但不能限定于一两个特定国家)。

二、办班形式与申报重点技术领域

1.办班形式。2017年度办班形式以国内办班为主。支持和鼓励多次承担科技部培训班项目,且办班效果良好的单位申请赴政治经济环境稳定的境外发展中国家试点办班(申报单位不得同时申报国内和境外办班)。

2. 申报重点技术领域。2017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拟以成熟适用技术为主体、兼顾高新技术、科技政策与管理三类项目进行支持。申报重点领域为农林业、资源、环境、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信息、加工制造、医疗卫生及其他民生领域和科技政策与管理等。

三、申报与推荐程序

1.申请单位须登录科技部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网上管理系统( https://168.160.11.33 ),选择办班类别,认真填写申请书(国内办班格式见附件),经我厅和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预审通过后在线打印纸质版(一式四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交我厅国际合作处(多机构联合申报培训班项目,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单位分工,以其中一家单位为牵头机构,填写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如需对培训内容、师资力量、合作基础等情况另有说明,应另附附件(一式一份)。

2. 我厅作为归口管理单位,在组织评审、研究决定推荐名单后正式行文函报科技部合作司。我厅将征求申请单位意见,在推荐公函中明确说明以下事项:如申报项目未能列入全额资助计划,是否同意接受部分资助;对只申请全额资助、不同意接受部分资助。

四、项目资金支持方式

2017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将采取全额资助和部分资助两种资助方式。部分资助是指为适当扩大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的影响力,拟对部分虽未列入全额资助计划、但曾长期连续举办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且已经积累较好培训基础的企业类申请单位以拨付培训费(不含食宿及其他费用)的形式进行资助。

五、申报时限

根据科技部通知要求和我厅工作需要,此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14日。请申报单位尽快完成在线申报,并于2016年11月11日18: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送交科技厅国际合作处。我厅将在预审、专家评议、综合平衡后,在2016年11月14日15:00点前登陆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网上管理系统批准并提交推荐的项目(过时系统将关闭)。

六、联系方式

1.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国际人才与培训处

联系人:李航谦 肖 轶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综合与计划处

联系人:乐 佳

电 话:010-68513389,68598401

传 真:010-6851580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401室

邮 编:100045

电 邮: [email protected]

2.甘肃省科技厅 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欧阳春光

电 话:0931-8412739

传 真:0931-8833100转国际合作处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庆阳路166号701室


附件: 2017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申请书格式(国内办班)

                                                                          甘肃省科技厅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