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志强检察长对2016年度省院第二轮检务督察工作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

09.12.2016  20:38

        为了认真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更好督促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好高检院第四巡视组的巡视整改意见,扎实推进全省检察工作推进会部署,按照省院党组安排,经路志强检察长授权,由省院监察处牵头,抽调嘉峪关等四个市级院的纪检组长和监察处长,共计12人组成4个督察组,于11月14日至19日开展了本年度第二轮检务督察,先后督察了17个市州分院及所辖31个基层院。至此,今年检务督察做到了全省市州分院全覆盖,基层院占被督察单位的50%。
        督察结束后,省院监察处及时向院党组和路志强检察长作了汇报,路检对督察情况作出重要批示:“这次督察很认真,发现的问题不少。同意所提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凡不能按期整改的要进行约谈并向全省检察系统通报。
        这次检务督察重点围绕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和党务工作、司法规范化、机关作风、业务推进、廉洁从检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各督察组坚持以“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形成警示”为主,采取多种督察方式,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坚持五个导向,即:发现问题导向、传达宣讲导向、督促提醒导向、推动工作导向、即知即改的导向;二是严格落实八个“”,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影响被督察院正常工作、不泄露督察内容、不听汇报、不徇私情、不接受宴请、不接受礼品;三是突出五个结合,即: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查阅会议记录与实地查看相结合、调阅电子技术资料与现场督察相结合、个别座谈与现场提问相结合、学习借鉴与岗位练兵相结合。
        通过督察,发现了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约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队伍日常管理等7个方面共64个具体问题。对督察中发现的可以立改立纠的问题,督察组均当场予以纠正;对其他问题,督察组作了书面记录,由被督察单位主要领导签字予以确认,并要求各单位于11月底将整改情况书面层报省院。对这次督察中发现的其他需要后续整改的问题,督察组将时刻关注、及时跟进,促使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引起重视,自查自纠,加强管理,规范工作。按照路检指示,新年前后采取回访等形式进行整改情况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