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甘工信发〔2017〕78号
各市、州工信委,兰州新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工信发〔2015〕434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我委决定开展2017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认定工作,同时组织对2015年度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7年度中心认定工作
(一)申报要求及材料
2017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优先从参加两届甘肃省“创新杯”工业设计大赛的企业中申报和认定,每个市州推荐不超过3户企业。凡推荐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应符合《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申报材料清单》要求装订成册。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各市州工信委负责属地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查和推荐工作。省属企业可按照上述要求自行组织推荐,直接向省工信委申报。
2017年度中心认定工作实行集中一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请将正式文件随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及电子版)集中报送省工信委(生产性服务业处)。
二、关于2015年度认定中心的复核工作
各市州工信委负责本地2015年度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的组织工作,省属企业可参加属地工信委的复核工作,亦可自行组织复核工作。纳入复核范围的中心须填写《甘肃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见《办法》附件2、附件4),复核要求参照《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请于2017年3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纸质及电子版)集中报送省工信委(生产性服务业处)。省工信委组织开展审核工作,并以通告形式发布复核结果。
三、工作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高度重视,严格审核。开展中心认定工作是引导企业重视工业设计创新,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地工信委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好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同时按照《通知》要求,严格遴选申报对象,对申报材料及复核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把关,确保申报和复核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其他事项 。《甘肃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在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www.gsec.gov.cn)查阅,申报模板文件和所需表格均可在此官方网站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工信委生产性服务业处 何晓丽
电 话:0931-8960424 13919437970
地 址: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统办一号楼1105室
邮 编:730000
附件:申报材料清单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2月21日
附件:
申报材料清单
一、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1.《甘肃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企业2015-2016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2016年生产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中心2015-2016年度运营、投入、专利、专业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建立工业设计中心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体系、建立的管理制度、业绩考核办法或独立机构证明等);
5.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等);
6.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7.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8.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没有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
二、工业设计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1.《甘肃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2.工业设计企业2015-2016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设计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业务服务业绩、投入、专利、专业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和授权时间等);
5.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6.完成的工业设计项目清单;
7.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8.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没有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
《甘肃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及申请表和复核表(请点击查看或下载).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