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有关后续工作的通知
甘科成函〔2017〕3号
各有关单位:
2月1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2016年度科学技术(专利)奖励大会,《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甘政发〔2017〕9号)已在省政府和省科技厅网站发布。为做好2016年度科学技术奖励后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领取奖励证书和奖励公报:各获奖项目单位需持公函到省科技厅奖励办领取奖励证书、奖励公报和拨款通知单。
2.填报拨款通知单:各获奖项目单位按照奖励金额填报《省科技厅科技经费拨款通知单》并加盖公章,报送省科技厅奖励办205室。省科学技术奖奖励金额为:科技功臣奖80万元;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3类奖项一等奖8万元、二等奖4万元、三等奖2万元;省企业技术创新示范奖8万元,省优秀科技创新企业家奖8万元。
3.拨付奖金:获奖项目单位报送的《省科技厅科技经费拨款通知单》,省科技厅奖励办审核签字后,由条财处统一办理拨款手续。兰内获奖项目单位接到拨款通知后到省科技厅条财处808室现场办理,兰外获奖项目单位由省科技厅条财处统一汇款拨付。拨款后领款单位可到省科技厅条财处领取《省科技厅科技经费拨款通知单》蓝色回执单据。
4.其他事项:
(1)拨款通知单只填写领款单位部分共七栏,单位名称一栏中,科技进步奖填写获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名称,其余奖项填写第一完成人(获奖人、获奖单位)所在单位,单位名称与单位印章保持一致;开户行及帐号为本单位财务专用开户行及帐号;拨款项目名称中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统一填写“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省科技功臣奖、省企业技术创新示范奖和省优秀科技企业家奖直接填写“2016年度省科技功臣奖、省企业技术创新示范奖或省优秀科技企业家奖”;项目编号中省科技功臣奖、省企业技术创新示范奖和省优秀科技企业家奖项目编号一栏无编号不填,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统一填写项目编号,如2016-J3-123,每张拨款通知单(一式三联)只能填写一个项目;批准拨款文号一栏统一填写“甘政发〔2017〕9号”。
(2)在奖励大会上展出的一等奖以上项目展板,获奖单位如有需要,可与省科技厅奖励办联系取用。参加奖励大会合影的获奖代表每人可领取合影照片1张。
(3)2016年度科技奖励评审推荐材料纸件按规定交省档案局归档,获奖项目的推荐材料纸件必须原件存档,未获奖项目推荐材料纸件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存档均可。未获奖项目推荐材料原件如需退还,请申报单位带相同复印件更换原件。
报送《省科技厅科技经费拨款通知单》及领取奖励证书、奖励公报、更换未获奖项目材料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7日。
(4)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奖励办:兰州市庆阳路166号省科技厅205室
联系人:何广成 电 话:0931-8885131
省科技厅条财处:兰州市庆阳路166号省科技厅808室
联系人:王佩英 电 话:0931-8416378
甘肃省科技厅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