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5年度甘肃省创新创业导师的函

20.10.2015  18:49


甘科计函〔2015〕5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校、科研院所、大学科技园的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建立甘肃省创新创业导师体系,我厅经研究决定开展“甘肃省创新创业导师”的推荐和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条件

(一)具备创新创业精神,创新创业经验丰富,充满热情、乐于奉献,愿将自己的成长历程和成功经验反哺社会,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者提供持续性、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的辅导服务,能满足孵化器、入孵企业对创新创业导师的需求;

(二)导师来源于成功的创业企业家,投资、金融专家,管理咨询专家,大学、科研院所具有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和研究者;

(三)已经在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行业协会或高校创新创业基地等场所聘任为创新创业导师,并从事创新创业辅导工作两年以上。

二、组织推荐

甘肃省创新创业导师”每个市(州)推荐原则上不超过10名,各高校不超过15名,国家级、省级科研院所推荐原则上不超过10名,各国家级或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推荐原则上不超过10名。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进行初审和备案,省科技厅予以公示。

请各市(州)科技局、高校、大学科技园、科研院所,各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将甘肃省创新创业导师推荐函及导师申请表(见附件)报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杨万荣

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牛振明

电 话:0931-8538296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 甘肃省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


甘肃省科技厅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