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甘肃省专利奖的通知

16.08.2016  23:08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甘肃省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根据《甘肃省专利奖励试行办法》(第111号省政府令)及《甘肃省专利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甘科办规〔2016〕6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报奖专利应当符合《甘肃省专利奖励试行办法》第五条和《甘肃省专利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八条等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推荐程序

请各市州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向省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参评专利。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地区或本部门范围内公示拟推荐专利。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内容

1.推荐函1份(附件2),应包含排序的推荐专利清单、各专利的推荐理由以及材料确认表(附件3,一个报奖专利填写一份)。市州推荐函由市州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盖章,省直有关部门推荐函由部门办公室盖章,其他单位参照执行。请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按照《细则》及本通知要求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申报材料纸件2份,主要包括省专利奖申报书和附件证明材料。附件主要包括:《细则》第九条所要求提供的材料。

3.推荐单位公示及公示结果的书面报告。

4.2016年省专利奖励申报和推荐工作的电子方式,请登录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 www.gsipo.gov.cn ) “网上办事—甘肃省专利奖”专栏,通过“甘肃省专利奖励申报系统”完成。

(二)时间要求

1.电子方式推荐截止时间:“甘肃省专利奖励申报系统”开通时间:8月10日8:00~9月16日18:00,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2.书面推荐材料受理:(1)兰州市内推荐单位纸件材料受理时间为9月20日-22日;(2)兰州市外推荐单位纸件材料受理时间为9月22日-23日。

(三)其他要求

1.申报及推荐

请各推荐单位择优推荐。一项报奖专利填写一份申报书。

2.关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的提供

(1)《细则》中专利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主要指:

①运用专利技术形成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额(或产值);

②运用专利技术形成专利产品直接带来的营业利润(包括运用专利技术产生的成本节约);

③使用该项专利技术形成的税收。

④专利权转让或许可产生的收入。

申报材料中用于证明专利应用的材料包括:会计报表、购销合同、税收证明、专利转让或许可合同、专利标注及其他推广专利的相关材料。

(2)《细则》中专利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是指:使用专利技术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产业进步、劳动就业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产生的贡献。使用该专利技术或产品带动了其他产品的性能提升、成本降低、销量增加等间接经济效益计入社会效益。

(3)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应能充分证明申报人所宣称的事实。省专利奖励办公室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专利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核实评估。

3.关于专利登记簿副本

专利登记薄副本请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兰州代办处免费办理。联系电话0931-8732981,地址:兰州市平凉路533号。

4.关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报奖专利权人无需提供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评价报告。省专利奖励办公室将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检索查新,出具相关评价报告。

5.关于申报专利要实施两年以上的期限

申报专利应实施2年以上并产生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未满2年但实施成效明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未满2年且实施成效不明显的,不得推荐。

四、其他事项

1.请各推荐单位、专利权人,认真研究《甘肃省专利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准确把握条件,认真填写、审核申报材料,及时申报。

2.《甘肃省专利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甘肃省专利奖申报书》等相关文件及材料可在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 www.gsipo.gov.cn ) “网上办事—甘肃省专利奖”下载。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占军(电话7631151) 边秀秀(电话7631105)

政策咨询: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宣传处    刘华锋   王媛哲

电      话:0931-8732506

甘肃省专利奖工作QQ群号:486495465

网络技术支持:省计算中心    舒毅   李金菊

电      话:0931-8825144

2.通信地址:兰州市平凉路533号 730000

甘肃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宣传处(省专利奖励办公室)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