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学校预算项目论证工作的通知

14.01.2015  20:05

各学院(教学部),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3月中旬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安排,为充分做好2015年度学校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现就学校预算项目论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论证原则

遵循“目标明确、突出重点、资源节约、切实可行、效果明显”的基本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二、项目论证要求

各单位申报的项目,凡申报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学校集中组织统一进行论证;凡申报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部门分管校领导(非联系校领导)组织进行论证。

三、项目论证内容

从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实施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建设成效等方面进行认真细致的论证审核。

四、项目论证时间

(一)10万元以上项目,拟定于开学初第一周内组织进行论证;

(二)10万元以下项目,请各部门与分管领导协商,择时组织论证,于开学一周内将论证结果报送计划财务处计划科(行政楼110室)。

五、注意事项

(一)学校层面组织召开的项目论证,以PPT的形式,从项目建设的基础条件、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预期成效、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汇报;

(二)2015年学校预算编制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利用假期认真做好项目论证的准备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计划财务处联系。

联系人:陈步高    李彦兴   

联系电话:7631813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各单位申报专项一览表

 

 

 

计划财务处

2015 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