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顺利完成2017年度基层院建设评估工作

25.08.2017  16:03

      近日,酒泉市院通过会议部署、评估准备、开展评估、资料整理、总结报告及反馈等阶段,完成了2017年度基层院建设评估工作。省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基层检察院建设评估几项工作的通知》下发后,该市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基层院建设评估工作,及时印制了《酒泉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基层检察院建设评估工作手册》,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基层院建设评估工作。在各基层院全面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抽调人员组成基层院建设评估工作组,分业务工作评估组和综合工作评估组,按照省院基层院建设评估操作规程和评估指标体系,于7月17日—7月27日对全市7个基层院开展了检查评估工作。
        此次评估,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问卷调查、走访调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7个基层院的司法办案规范化标准化、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检察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检务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基层党建严格化常态化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估。
        在评估过程中,共查阅7个基层院各类案件185件213册,其中公诉案件56件56册、民行案件19件19册、未检案件12件12册、自侦案件17件41册、侦查监督案件70件70册、控申案件11件15册;查阅各类会议记录45本,各类统计表112份,规章制度7本345项,宣传培训资料46册,各类年度工作安排及总结178份,通过各类系统查验126次;发放各类测评表522份,收回522份;发放基层院建设调查问卷171份,收回171份;走访了7个县(市、区)6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征求到对各基层院的意见建议57条,对上级院的意见建议4条;实地查看了7个基层院的办公区、案件管理中心、来访接待室、举报中心、值班室、财务室、档案室、机要室、物证室和网络建设情况等,发现各类不规范情况283处。
        针对评估中发现的基层院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酒泉市院对各院存在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逐个进行通报反馈,要求各基层院对存在的问题逐个销号,全部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该市院将加大年底基层院建设考核的扣分比重,通过考核的方式,力促全市检察建设院“十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升全市基层院建设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