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13.11.2017  10:42

各管理单位,各市州、甘肃矿区、兰州新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合〔2017〕224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名项目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总结提名在基础研究、土地调查与利用、重大地质找矿勘查、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普及和国际科技合作等方面的优秀科技成果。

2018年度将重点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项目应是已完成3年以上(所列论文专著应是2015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在国土资源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原创性研究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学界公认的项目成果。

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应是已完成并实际应用3年以上(指成果完成和应用是在2015年1月1日之前),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国土资源行业科学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效果显著的成果。提名项目相关成果必须已经获得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或者同等级别的其他科技奖励。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人选应是与中国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向中国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为促进中国与外国的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推荐人选应是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科技工作者。

鼓励提名坚持开展基础研究,取得突出研究成果中青年科学家,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奖;鼓励提名自主创新、取得重大技术发明突破的成果,申报国家技术发明奖;鼓励提名跨领域、跨部门、跨单位团结协作、联合攻关,重大研究进展突出并取得良好应用成效的成果,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鼓励提名坚持国土资源科普创作,取得优秀科普作品的成果,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

按照限制完成人报奖频次的要求,每人每年只能作为1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并且2016和2017年度已获国家科技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二、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提名要求,参考《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严格按照提名书格式和填写要求,组织好项目提名书编写工作。请于11月18日前将加盖提名单位公章的提名书一式15份,以及提名书电子版光盘一份报至省国土资源厅调控与科技处,逾期视作不提名。项目提名材料格式及填写要求请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科技与国际合作”栏目中查询。相关表格的电子版请在国土资源部网站-科技与国际合作-通知公告栏内下载。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11月6日

(省国土资源厅调控与科技处 李建伟  联系电话:0931-8766535

技术咨询  王芳 张丹凤,010-6655872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