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研究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69号)精神,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开始申报。本年度星火计划突出体现“科技创业、技术示范、职业培育、惠农富农”宗旨,着力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村中小微型企业等创新创业主体的作用,围绕科技强农惠农富农,加快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支持涉农中小微企业技术转型升级,加快农业农村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为“四化同步”和城乡统筹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先进成熟适用的新产品、技术、农艺等在大面积推广应用前的技术示范项目和市场前景广阔,能带动农民创业,实现增收致富,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创业项目。
二、项目类型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两类,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每项重点项目可申请中央财政经费60万元至100万元无偿资助,引导项目中央财政无经费支持。我校可推荐上报重点项目1项,引导项目不限。
三、项目推荐要求
2015年度星火计划项目围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进行组织实施,具体要求有: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有关规定;
2. 项目所涉技术必须成熟可靠,具产业化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
3. 项目名称应体现星火计划定位特点,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品牌,以及“基地建设”、“平台建设”等字眼;
4. 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有良好的金融、商业和社会道德信誉,较高的技术开发和应用能力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
5. 同一项目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申报,重复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四、项目申报要求
1. 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实行网上统一申报。申请用户根据申请材料填写说明,在网上填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
2. 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数据内容一致。重点项目须填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在星火网http://www.cnsp.org.cn下载可行性报告模板)。引导项目只须填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可从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
3. 请各申报者于2015年5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份)上报科技处项目科。
联 系 人:王国荣
联系电话:0931-7631105
地 点:办公楼505
科研院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