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

08.04.2015  03:29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下发了《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69号),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突出体现“科技创业、技术示范、职业培育、惠农富农”宗旨,着力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村中小微型企业等创新创业主体的作用,围绕科技强农惠农富农,加快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支持涉农中小微企业技术转型升级,加快农业农村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为“四化同步”和城乡统筹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先进成熟适用的新产品、技术、农艺等在大面积推广应用前的技术示范项目和市场前景广阔,能带动农民创业,实现增收致富,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创业项目。

二、项目类型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两类,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每项重点项目可申请中央财政经费60万元至100万元无偿资助,引导项目中央财政无经费支持。重点项目各市(州)科技局推荐不超过3项,各省属科研院所、高校科推荐1项。引导项目各推荐单位可从已立项省级各类科技计划中选择执行情况良好的项目进行推荐。

三、项目推荐要求

2015年度星火计划项目围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进行组织实施,具体要求有:

1 .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有关规定;

2 . 项目所涉技术必须成熟可靠,具产业化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

3 . 项目名称应体现星火计划定位特点,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品牌,以及“基地建设”、“平台建设”等字眼;

4 . 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行政单位;

5 . 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有良好的金融、商业和社会道德信誉,较高的技术开发和应用能力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

6 . 各地推荐项目时需包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推荐或申报的项目,对评估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予以重点倾斜;对于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项目请优先推荐。

7 . 同一项目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申报,重复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四、项目申报要求

1 . 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实行网上统一申报。申请用户根据申请材料填写说明,在网上填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

2 . 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数据内容一致。重点项目须填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在星火网http://www.cnsp.org.cn下载可行性报告模板)。引导项目只须填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可从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

3 .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5年5月8日前完成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一份)由推荐部门统一汇总后(附件1、2)报送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论证。

4. 请各推荐单位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把好质量关。

联系人:曾玉峰 鲁光伟 郭清毅

联系电话:0931-8825719 8821779 8821875

邮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6号,省科技厅农村处(邮编:730030)

附件:1. 2015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面上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2. 2015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甘肃省科技厅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