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省属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兰州新区有关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党的十八大关于“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精神,落实《国际科技合作“十二五”专项规划》部署,完成《科技部甘肃省政府2014年部省工作会商会议纪要》的确定议题,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进一步发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按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国科发外[2011]316号)规定,做好我省2015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简称国合基地)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此次申报的国合基地包括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四种类型。符合国合基地申报条件的省属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均可通过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后进行申报。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按照科技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申报类型,认真填写申请书,并提交实施方案。
二、组织推荐和认定程序
我厅将按照科技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评审,经我厅研究讨论后,向科技部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限额
按照科技部通知要求,我省本次推荐以上四类国合基地申请总数为2个(含国际创新园不超过1个)。
(二)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的组织推荐部门为甘肃省科技厅。申请材料均须通过“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信息管理系统”(https://web.bjol.com:8088/login.aspx)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在该系统注册后完成申报工作,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申请书、实施方案各2份)上报我厅国际合作处。
(三)评审推荐流程
我厅将对申报单位资格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结合专家评审结果、经研究讨论后,确定推荐名单至科技部。
(四)其它
科技部不受理申报单位的直接报送。
三、申报时间
科技部国合基地信息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2015年5月1日9:00至6月1日17:00。请各申报单位务必在系统关闭前,将有关申报材料网上提交至科技部。
纸质版申请材料接收期限: 2015年6月5日前,请各申报单位将申请材料送至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7楼701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刘展、刘叶梅
电话:0931-8871819 0931-8412723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庆阳路166号
邮编:730030
附件: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下载地
址: http://www.cistc.gov.cn/introduction/info_4.asp?column=375&id=87591 )
甘肃省科技厅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