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14.01.2015  00:01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204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464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参加评估的范围为2012年1月1日之前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我校参评的流动站为3个,分别为畜牧学、兽医学、作物学。

二、时间节点

1.2015年1月13日至1月25日为各流动站自评时间。目前,博士后评估系统业已开通,可以填写评估数据。各流动站收到通知后应尽快组织整理评估数据,并于 2015 年1月24日前 完成各类数据填报。

2.2015年1月25日至2月1日为组织人事部人事处审核时间。

3.2月2日至2月9日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工作处汇总核查时间。

三、工作安排

参评流动站应按照评估文件要求做好自查和数据整理,具体应在规定时限内做好如下工作: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首页(网址 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2015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在线填写“博士后工作评估数据”,各流动站登陆账号及密码由人事处提供。

2.组织在站博士后人员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在“个人情况”栏目下填写个人博士后期间的科研情况( 2012-1-1 以后出站和目前在站的博士后填写 )。此项务必如实填写,一旦录入系统,会自动生成博士后流动站科研相关数据。

3.组织本站博士后合作导师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在“博士后合作导师问卷调查”栏目下自行注册账号、登录填写调查问卷并提交直接上传至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系统(每个流动站不少于5份)。

4.撰写流动站评估自述材料,内容包括:重点陈述博士后工作的特色和客观指标未体现的重要学术贡献、社会贡献等情况,其他内容包括流动站近期博士后工作发展计划和措施,流动站制定的博士后工作相关制度,以及流动站在博士后管理工作中的特别事例和突出成果等。流动站自述材料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四、      其他要求

1.重视评估工作,并认识评估工作对流动站建设的重要意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综合评估每五年举行一次,评估结果将作为评价流动站工作情况和博士后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对在评估中不合格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将做出撤站处理。

2.针对评估工作,各流动站应成立博士后评估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或流动站负责人担任组长,按评估要求准备材料。流动站应指定专人撰写自述材料(自评报告),并填写相应的表格。

 

                                                        甘肃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5年1月13日

    附件:关于开展2015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