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院喜获“2015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检委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6.02.2016  17:31

      近日,在省院组织开展的“2015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检委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中,陇南市检察院光荣上榜,获得了“2015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检委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是全省获得该项荣誉的三个单位之一。
      近年来,该院把加强检委会工作作为一项事关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性任务来抓,从提高检察机关执法水平、深化检察改革、实现检察事业全面发展等方面充分认识加强检委会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认真落实《甘肃省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规范》,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察委员会工作和调研工作的决定》,健全检委会议事制度,促进检委会工作的规范化。通过优化委员结构、配备专职兼职秘书、设立法律咨询小组等方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检委会专业化建设。同时,针对检察业务专业性强、检委会审议事项涉及面广的特点,健全完善检委会委员集体学习制度,加强对重大检察业务问题和重大案件的讨论和研究,不断提高检委会委员的议事水平。检委办严格履行检委会会务保障职责,在上会议题的审核把关、会议记录、纪要起草及会后督办等环节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                          据悉,2015年度,陇南市检察院共召开检察委员会14次,其中讨论案件19件,讨论事项1件,检委会学习3次,顺利完成了年度检委会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