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研究室被高检院评为“2017年度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组织示范工作部门”

27.04.2018  22:25

 

          4月24日至25日,第十九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在济南召开。省院研究室与上海、山东、天津、河北4个省级院研究室被高检院评为“2017年度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组织示范工作部门”。
        据了解,为调动全国各省级检察院组织推动检察理论研究的积极性,高检院于今年首次进行了“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组织示范工作部门”的评选,获奖部门均为在2017年度组织检察理论研究文章撰写、组织报送评奖、报送成果质量、组织年会征文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
        在会议开幕式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徐显明副检察长和中国法学会任海泉副会长三位领导为5个“组织示范工作部门”颁发了奖牌。在会议讲话中,张军检察长向5个荣获“组织示范工作部门”的单位表示了祝贺,并号召全国各级院向这5个“组织示范工作部门”学习,认真抓好检察理论研究组织工作。
        本次年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山东省检察院承办,主题是“新时代中国检察制度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在两天的会期里,高检院7个厅局主要负责人,各省级院分管副检察长、研究室主任,知名专家学者,获奖论文作者代表,入选年会论文作者代表等15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定“四个自信”,深化检察理论研究,抓好“五个结合”,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