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2017年度中华农业科技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华农业科技奖是经农业部、科技部批准设立的面向全国农业行业的唯一综合性农业科技奖,是原农业部科技进步奖的继承和延伸,是农业部常设表彰项目。为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和协同创新能力,鼓励跨地区、跨行业、跨学科的联合攻关,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启动2016-2017年度中华农业科技奖评审奖励活动。现将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内容要求
各推荐单位推荐的成果,应当符合农业部《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奖励办法》的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
(一)成果应立足产业需求,来源于实践,服务于生产实际,尤其是围绕当前农业重大科技问题和共性突出问题开展协同攻关,支撑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对我国农业转型升级产生革命性影响的重大品种、关键技术和现代装备,并取得重大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鼓励青年科技工作人员以自主创新成果申报中华农业科技奖。
(二)科学研究类成果,要求截止2016年11月30日,整体技术推广应用至少满2年,鼓励原始创新成果申报,杜绝拼凑或中间成果申报。
(三)优秀创新团队,要求科技道德素质过硬、创新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能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发展与创新的科学研究群体,应在近5年内取得过重大科研成就,成果转化与产业贡献突出。
(四)科普类成果,要求截止2016年11月30日,作品出版发行至少满2年,应当是正式出版发行、面向农村、农民的农业科普图书或农业科普电子出版物。
(五)所有申报成果,不得含有获得过国家科技奖或中华农业科技奖的技术内容。
(六)所有完成单位必须为独立法人单位,每项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
二、成果遴选与推荐
(一)成果推荐单位
中华农业科技奖实行归口管理,限额推荐,不接受非推荐单位和个人的申报与推荐。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畜牧、兽医、海洋渔业、水利、农机)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负责本辖区、本行业申报成果的统一推荐工作,各省级农学会协助配合。
2.农业部直属单位以及具有推荐资格的非农业系统有关科研、教学单位,可直接向中华农业科技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推荐申报成果。
3.鼓励有推荐资格的全国学会、协会,及港、澳、台地区的相关组织,向中华农业科技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推荐申报成果。
(二)遴选公示
1.推荐成果的遴选。为确保将真正优秀的成果推荐上来,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推荐机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择优遴选。
2.推荐成果的公示。推荐单位推荐成果须在本辖区、本系统范围内进行公示。成果前3完成人申报前也应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成果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再次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
3.推荐函。各推荐单位必须将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在推荐函中予以说明(包括推荐数量、成果遴选、专家择优评审情况、成果排序以及建议奖项等次、公示情况等),推荐函需推荐单位正式行文并加盖公章。
三、科研与科普类成果的申报与推荐
(一)成果申报。申报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华农业科技奖网络申报与评审工作平台”(请登录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nzhw.org,点击报奖悬浮框进入),按照《2016-2017年度中华农业科技奖推荐工作手册》(进入平台下载)要求,填写推荐书,有关证明材料以jpg文件格式,原件扫描上传至申报平台,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超过3M,文件总数不得超过54个。申报完成提交给推荐单位。
(二)成果推荐。推荐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华农业科技奖网络申报与评审工作平台”(请登录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nzhw.org,点击报奖悬浮框进入),在线审核成果申报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并点击提交推荐给奖励办。
(三)材料要求。推荐单位完成推荐提交后,申报单位方可通过申报平台,打印带有水印的《2016-2017年度中华农业科技奖推荐书》和《成果摘要表》纸质版(无水印者视为不合格),并报送推荐单位签字和盖章。推荐书及其附件材料一式3份(至少有一份推荐书的附件材料为原件,否则视为不合格),成果摘要表一式30份。推荐书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成果摘要表请勿装订。并将《推荐书》和《成果摘要表》以pdf格式、附件材料以jpg格式(必须与上传附件一致)存入光盘,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奖励办。
四、优秀创新团队类成果的申报与推荐
此类成果不需通过“中华农业科技奖网络申报与评审工作平台”申报与推荐,请登录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nzhw.org)主页,点击悬浮框或右上角“成果奖励”栏目,下载相应的推荐书。按申报和推荐的程序填写、打印、盖章后,并将主件以word格式、附件材料以jpg格式(必须与附件一致)存入光盘,随同纸质版材料一起报送奖励办。
五、其他
(一)推荐工作手册。请成果完成人和推荐单位相关人员,事先认真仔细阅读《2016-2017年度中华农业科技奖推荐工作手册》,以便按照规定的要求完整、正确填写推荐书。请登录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nzhw.org)主页,点击悬浮框或右上角“成果奖励”栏目,下载《2016-2017年度中华农业科技奖推荐工作手册》,内含推荐书和填写指南。
(二)推荐指标及其用户名和密码。各推荐单位的推荐指标以及登录“中华农业科技奖网络申报与评审工作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由中华农业科技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下达。网络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400-808-6870,短信号码:15810006870。
(三)推荐起止时间。“中华农业科技奖网络申报与评审工作平台”将于2016年10月17日9时开通,11月30日17时关闭。各类成果的纸质推荐材料和光盘,请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科研院科技处成果科(行政楼514室),12月9日前报送至中华农业科技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占军(7631151) 边秀秀(763110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五)推荐材料收件地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中国农学会610室
中华农业科技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100125
电话:010-59194490,59194171,59194172
传真:010-59194708
附件: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中华农业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www.moa.gov.cn/zwllm/zxfb/201605/t20160506_5120260.htm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