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出台---2020年底前兰州城区实施垃圾强制分类

03.11.2017  14:28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甘肃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2020年底前,兰州市的城区范围内要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方案》指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兰州市、嘉峪关市、甘南州、定西市、酒泉市等试点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等强制分类的类别。各地按照确定的分类,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

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区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加强对有害垃圾贮存、二次分拣、集中运输和规范处置的指导和监管,强化有害垃圾运输单位和处理企业协调,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合理布局有害垃圾处置设施,提高有害垃圾规范化处理水平。

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加强运输车辆规范化改造,增配符合密闭运输要求并有统一标识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和作业组织,实现规范运输。优化现有环卫收运体系,规范运输企业管理,严肃查处混合收运、随意倾倒、弃置现象。强化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管理,逐步实现全量收集。

加快餐厨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建设,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兰州市、白银市等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城市要在稳定运营的基础上推动区域全覆盖。整合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立分类回收和废旧物资回收相结合的管理和运作模式。探索建立固体废物循环产业园,鼓励兰州市、天水市依据当地废弃物产生量、城镇化推进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因地制宜规划建设或共建共享综合类静脉产业园。

对混合投放运输的生活垃圾,逐步进行分类处理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建设城市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培育低值可回收物利用市场,构建从垃圾分类到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提高处理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发挥“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作用,提高对废弃资源的有效利用。

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倡导绿色低碳生活,从身边小事做起,开展绿色低碳学习、办公、就餐、购物、旅行等行动,引导市民逐步养成爱护环境、勤俭节约、物尽其用、减少废弃的文明生活习惯。推行“净菜上市”。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