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启动2016年市政府质量奖评选

02.08.2016  21:42

 

根据天水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相关安排,近日,2016年天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正式启动。“天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全市质量领域的最高奖励,自2013年设立以来,全市广大企业踊跃参与、积极申报,先后有6户企业获得“市政府质量奖”荣誉称号,对于促进提升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高产业整体质量水平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2016年市政府质量奖共设2个名额,申报企业应具备《天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六个条件(即:(一)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能源、安全生产、质量等政策且在本市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5年以上;(二)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或其他相关行业的管理体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三)执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国家标准,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质量效益突出,近3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省内或同行业领先水平;(四)具备甘肃名牌产品或其它省级以上品牌称号,品牌优势突出;(五)具备A级质量信用等级,具有良好的质量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六)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等事故,没有因自身原因导致服务对象的重大投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是否导入和有效运行,也是评审的必要条件之一。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和组织可登陆天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http://www.tszl.gov.cn )查看或下载相关申报资料。申报企业或组织应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递交所在县区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质监局、开发区质监分局)填报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质监局)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