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市州红十字会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30.05.2014 20:47
本文来源: 红十字会
各市、州红十字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 号),科学评价市(州)红十字会工作成绩,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红十字会根据《2012年全省市州红十字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甘红办发〔2011〕175号),对全省14个市(州)红十字会2012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考核主要围绕组织建设、能力建设、救灾救助、筹资工作等9个方面、40项指标进行,经综合打分评定,陇南市红十字会荣获第一名,白银市红十字会、定西市红十字会荣获第二名,庆阳市红十字会、金昌市红十字会、甘南州红十字会荣获第三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全省红十字会工作全面发展,经省红十字会研究决定,采取以奖代拨形式,对考核前三名的市(州)红十字会予以表彰奖励。其中,第一名一次性奖励工作经费5万元,第二名一次性奖励工作经费各3万元,第三名一次性奖励工作经费各2万元。奖励经费主要用于市(州)红十字会业务工作的开展,不得挪作它用。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市(州)红十字会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借鉴他们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省红十字会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甘肃省红十字会 2013年1月23日抄送:各市(州)委、市(州)政府办公室。 |
甘肃省红十字会办公室 2013年1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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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红十字会
30.05.2014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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