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报送2014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13.01.2015  21:40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4]715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省2014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网站(http://www.ceca.org.cn)上,登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按照建办标函[2014]715号附件2《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报表,加盖企业公章,于2015年2月28日前报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各工程造价咨询要高度重视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填报统计报表,对于未按规定填报统计报表或者对于填报工作不负责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信用档案,作为今后企业办理资质延续和升级的考核依据之一。

三、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填报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联  系  人:冯建平

联系电话:0931-8840480

附件1: 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4]96号)

附件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4]715号)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