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环保2016年工作目标出炉

26.01.2016  16:12

1月22日,2016年山西省环境保护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十二五”时期和2015年环保工作,出炉了2016年环保工作的主要目标。即与2015年相比,全省11个地级市PM 2.5 、PM 10 年均浓度分别下降3%、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5%;全省地表水优良水体断面比例达到45%以上、劣V类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25%以内。完成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

山西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郭长青表示,全省环保系统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联动协同效应,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政策制度方面

在推进排污许可管理创新,完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在信息公开、绿色金融、排污费改税、第三方治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等方面有新的进展。

积极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认真做好地级城市空气站、地表水国控断面、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和生态环境监测等事权上收期间的各项衔接工作,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稳妥推进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

制定《山西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积极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来山西省督察的准备工作,安排部署对市级党委政府的环保督察工作。

制定出台山西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探索划定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域并落实各方责任。

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推进《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出台。深化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组织开展“铁腕斩污”专项行动。强化与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衔接配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通过督查曝光一批、约谈一批、挂牌一批、限批一批;加大对国家和省级重点监控企业的现场巡查力度。

具体事项方面

坚持以“控煤、治污、管车、降尘”为抓手,进一步治理大气污染。重点抓好焦化、钢铁等重点行业提标改造、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综合整治等工作。特别是要突出抓住采暖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千方百计治理燃煤污染,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替代。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及应对,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督查。

坚持“五水”同治,深化水污染防治。全面推进《水十条》实施工作,重点要加大汾河等主要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抓紧确定工程项目,狠抓推进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攻坚战。要推进主要河流实行“河长制”,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责任。

继续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一核心,加大工程项目减排力度,改革完善总量减排考核办法。重点抓好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达标治理等工作。确保国家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和山西省确定的烟粉尘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全力推进省城环境质量改善工作,重点抓好集中供热能力的提升、洁净焦和电动汽车的推广使用、黄标车老旧车的淘汰,开展汾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治理,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确保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稳定退出后15名,确保在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

完成山西省重点生态功能区、敏感区、脆弱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以试点县采煤沉陷搬迁改造、美丽宜居示范村和旅游村为重点,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对生态恢复治理方案落实情况的督查。充分发挥遥感技术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作用,提高生态环境监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