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

09.09.2015  12:29

 

各市、州工信委,兰州新区经发局,有关省属企业:

现就做好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省级预算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支持范围

1、2015年专项资金支持市州优先向融资担保公司注入资本金,用于支持我省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注入资本金额度不得高于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的30%,同时不得高于省上下达各市州切块资金额度的50%。

2、六大行动计划专项(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支持区域特色优势消费品产业规模化发展,包括地方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延伸产业链、绿色健康食品和主食工业化开发、民族用品和工艺美术品制造技改提升等。支持轻工、纺织等日用消费品改造升级,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工艺水平,丰富产品种类。支持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升级改造,包括婴幼儿配方乳粉GMP及相关改造、食品生产全程检测、关键生产工艺和装备的提升,全程监测系统和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等。(由消费品处牵头组织项目初选工作)

3、六大行动计划专项(新材料及现代高载能产业)。重点支持石化、冶金、有色、建材、矿山及新材料等领域提升基础材料、关键产品、工艺开发应用及资源有效利用水平,延伸产业链,实现上下游一体化和绿色循环高效发展,推进转型升级。(由原材料产业处牵头组织项目初选工作)

4、六大行动计划专项(装备制造产业)。重点支持符合 “中国制造2025”战略及我省振兴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领域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项目、重点核心技术攻关项目、重大成果产业化及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项目。包括核心智能测控装置与部件及重大智能制造成套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及配套零部件;新能源发电设备关键配套零部件;大型、精密、高速数控机床及功能部件、大型工程机械及零部件;汽车零部件; 高端能源钻采、化工装备、国际先进水平页岩气开采及煤化工成套配套设备;智能化输配电成套设备及电器元件;高效矿山采、选矿设备,煤炭综采设备;真空获得与应用技术与设备;符合我省实际的现代农业机械;新型高档泵、阀、轴承及紧固件等基础件,铸造、焊接等基础工艺技术设备;大型环保、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优先支持属战略性新兴产业范畴的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项目。(由装备产业处牵头组织项目初选工作)

5、循环经济发展及资源综合利用、工业节能监察能力建设专项。节能方面,重点支持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高效煤粉锅炉推广、甲醇汽车试点推广、甲醇汽车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甲醇燃料替代石油、天然气等节能改造项目;循环经济方面,重点支持循环经济产业链重要节点项目、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建设、重大循环经济示范推广项目;资源综合利用方面,重点支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再生资源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污染防治方面,重点支持工业污水处理、“三废”排放改造治理项目;(由环境资源处牵头组织项目初选工作)

6、信息化发展专项。重点支持:

(1)基础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云计算中心、大数据平台、三网融合建设;支持电信运营企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涉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数字城市建设具有通用性、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公共资源整合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2)两化融合:支持企业通过提高制造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及关键智能制造装备的开发制造水平,实现生产过程的智能化,促进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的项目,鼓励企业创建“数字车间”和“智能工厂”;支持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贯标服务机构信息化项目、工业互联网项目;支持企业资源计划、供应链、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化、诚信体系信息化等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改造提升项目;支持重点行业、产业集聚区和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

(3)物联网技术研发应用:支持智能安防、物流、电网、环保、旅游、社区、医疗等领域的公益性应用示范项目;支持物联网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农业监测预警系统、农产品生产智能监控、农产品质量追溯等)项目;支持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标准研究与制订、应用示范与推广、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4)农业农村信息化: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生态农业信息服务系统建设项目;支持农村养老、医疗等公益性信息化项目。

(由信息化推进处牵头组织项目初选工作)

7、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重点支持:

(1)园区基地:集成电路、电子原材料、通信设备、电真空器件、应用电子等电子信息制造园区,软件(含动漫)产业园区、公共云设施和云计算服务平台建设。

(2)集成电路: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及装备,新型功率器件,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引线框架、封测专用设备、模具、半导体封装材料和包装材料等领域。

(3)应用电子:电脑整机及相关配套、太阳能电池、汽车电子、航空航天电子、机床电子、工业控制、交通电子产品等;智能化、网络化的信息家电产品开发及产业化。

(4)电子装备及材料:太阳能光伏成套装备开发;测试仪器仪表;高性能磁性材料、电子陶瓷等电子材料研发及产业化。

(5)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交通、安防等领域的物联网行业应用示范;面向大数据、云计算网络设备等产品及系统的研发和应用验证,行业云平台服务和跨行业大数据应用示范;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民用终端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及应用示范;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增值服务的研发和产业化。

(6)软件研发及应用:行业管理和应用软件开发及产业化,重大应用示范等。

(7)信息安全:面向政府、电力、制造、金融、通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信息安全产品及解决方案,安全加固技术及产品。

(由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牵头组织项目初选工作)

8、陇药产业发展专项。重点支持:

(1)当归全产业链开发:当归系列标准制定,当归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以当归为主要原料的中成药大品种培育及二次开发,当归提取物、食品、药妆等保健产品研发生产,市场体系建设及品牌宣传等产业链项目。

(2)产业升级重大技术改造:重点支持有品种、有技术储备、成长性好的骨干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产业链延伸项目。

(3)中药材精深加工:重点支持以甘肃大宗道地药材为原料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提取物、精制饮片,具有保健功效的食品、药膳饮片、化妆品等。

(4)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重点支持围绕常见病、多发病开展的创新药物和以甘肃大宗药材为原料的保健产品研究及产业化。

(由陇药产业办牵头组织项目初选工作)

9、工业节水以奖代补专项,重点支持高耗水行业节水及治污技术改造项目和水平衡测试项目。(由循环经济处牵头组织项目初选工作)

10、重点项目前期经费。支持重点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前期;革命老区重点项目前期、重点工业园区规划编制;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主导产业项目前期;资金用途为编制项目规划、预可研、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费用及项目咨询费等支出补助。(由规划发展处牵头组织项目初选工作)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条件参照《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2、对以前年度专项项目未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或对2012-2013年度专项审计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项目单位一律不予支持。

3、近三年以来省预算专项支持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要求

1、县区工信部门组织企业申报项目,并征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上报市州工信委;市州工信委对县区上报的项目、市属企业项目进行筛选审核并征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上报省工信委。非公有制企业申报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受理。央企及省属企业直报省工信委。

2、各市州工信委在本市州切块额度内做好申报工作,申请项目专项资金额度可按照切块额度的120%,将专项资金切块额度分配到项目,省工信委审核后确定的项目资金如不满切块额度,允许市州补充补报、调整项目及资金。

3、项目申报材料参照《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十五条。

请于2015年9月20日前报省工信委各专项牵头处室(包括电子版),《2015年省预算专项项目汇总表》(包括电子版)报规划发展处。逾期不报,将对已下达切块资金调剂使用。

联系方式:

消费品产业处  联系电话:0931-4609255、4609209(传真)

邮箱:[email protected]

原材料产业处  联系电话:0931-4609284、4609289

邮箱: [email protected]

装备产业处      联系电话:0931-4609257(传真)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陇药产业办      联系电话:0931-4609103

邮箱:[email protected]

信息化推进处  联系电话:0931-4609245(传真)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

                          联系电话:0931-4609179

邮箱:[email protected]

环境资源处      联系电话:0931-4609262(传真)

邮箱:[email protected]

循环经济处      联系电话:0931-4609107

邮箱:[email protected]

规划发展处      联系电话:0931-4609297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2015年省预算专项项目汇总表

          2、节能及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汇总表

附件1、2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