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工业企业质量品牌工作的通知
甘工信发〔2016〕281 号
各市、州工信委,有关中央在甘及省属企业:
为促进我省工业企业质量发展,做好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质量标杆学习交流等工作,根据工信部相关部署,现将2016年工业企业质量品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工业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质量攻关,有效提升主导产品质量。组织推广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质量诊断、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生产管理模式和方法,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培训、诊断和辅导活动,加强中小企业质量管理。鼓励引导企业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内相关标准的制修订,扩大产业技术标准话语权。开展“质量标杆”学习交流活动,积极创建全国和省“质量标杆”,推广“质量标杆”的先进经验,积极组织参加全国“质量标杆”学习交流活动。
二、加强工业企业品牌培育。组织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品牌培育技术支撑体系,强化工作指导和服务,开展企业品牌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品牌培育交流活动,积极申报全国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推进产业集聚工业园区加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积极申报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区,放大品牌效应,促进产业发展。在消费品行业组织开展“三品”专项行动,推动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有效提升竞争力。
请各市州、各企业结合本地区、本企业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争取工业企业质量品牌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各市州、各企业工作情况总结请于11月底前报省工信委技术创新处。
联系人:省工信委技术创新处 娄冬兰
联系电话:0931-4609241
E-mail: [email protected]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