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康县国税局连续14年实现税收行政执法零投诉
中国甘肃网4月3日讯 (通讯员 龙玉辉)陇南市康县国税局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税收服务质量,促进全局纳税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自2001年以来,该局已连续14年实现了税收行政执法零投诉。
为了在全局范围内切实构建一个文明、高效、廉洁的税收行政执法体系,近年来,甘肃省康县国税局首先从制度建设入手,狠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落实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税收行政执法机制,不断规范各项税收行政执法行为。先后成立了康县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质量考核领导小组、税务稽查选案委员会、税务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和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建立了《康县国家税务局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和《康县国家税务局行政处罚听证制度》。二是细化工作职责,明晰执法责任。通过制定《康县国家税务局目标管理责任制》、《康县国家税务局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康县国家税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分解书》和《康县国家税务局行政执法岗位定位书》,将各项税收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分解,并落到了实处;通过制定和出台《康县国家税务局行政执法考核书》、《康县国家税务局税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加大了对税收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和产生过错责任的追究力度。三是全面推行公开办税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进一步公开税收政策、办税业务流程和有关税收服务措施的同时,充分依托“12366”纳税服务平台,将税务部门的各项税收行政执法工作全部置于了纳税人的监督之下。四是结合行风建设工作,充分发挥6名特邀监察员的作用,集思广益,不断改进各项工作。五是坚持实行开门纳谏的办法,一方面经常深入纳税户中广泛征求纳税人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主动请求地方人大、政协领导检查指导国税工作。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全局税收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明显提升。
近年来,全局不仅未发生一起因税务行政执法人员因税收执法行为不当而引发纳税人上访或诉讼的案件,连续10年实现了税收行政执法的零投诉,同时,纳税人对国税工作的满意率也达到了100%,实实在在地营造了一个和谐有序的良好税收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