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发布关于2017年定配眼镜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01.03.2018  01:07

 

近日,省质监局发布了2017年定配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本次监督抽查了全省14个市(州)的100家企业的100批次定配眼镜产品,88批次产品质量合格,有12批次产品存在相关项目指标不合格的情况,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88.0%。

定配眼镜是按照不同需求将镜片与镜架装配而成的眼镜。检验项目为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附加顶焦度、镜片基准点的最小厚度、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装配质量、标志等12个项目指标。从抽查结果来看,不合格产品有2批次产品的球镜顶焦度偏差项目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有3批次产品的柱镜顶焦度偏差项目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有7批次产品的柱镜轴位方向偏差项目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有4批次产品的光学中心水平偏差项目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据了解,佩戴不合格的眼镜视物会出现双像、高低不平或物像不正、物像位移,造成眼睛肌肉疲劳,导致眼胀、模糊、疼痛、头晕、视物变相、视觉疲劳等现象,长期使用会使人体的自身视力调节能力下降,并留下新的屈光不正,引发斜视、弱视等其他眼病,导致视力损伤、视力变差的后果。建议广大消费者科学配镜。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将对本次监督抽查中出现的不合格企业依法采取责令整改、整改复查、问题约谈、生产许可证后监管、行政处罚等措施开展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