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改革:2018年完成跨省区输电价格核定

27.05.2017  19:15
 

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基础和最关键一环,输配电价改革日前又向前深入一步。《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在输配电价改革已经实现省级电网全覆盖,并计划2017年上半年全面完成输配电价核定工作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23日透露,2018年将完成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成本监审和输电价格复核工作。

发改委表示,发改委近期召集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华北、东北分部,南方电网公司,部分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专家专题研究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有关问题,部署启动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

据了解,发改委今年内将对已定价的西电东送、哈郑直流、向上直流、宾金直流、宁东直流等5项专项输电工程进行成本监审并启动调整电价。同时,新核定宁绍直流、酒湖直流、海南联网工程等3项跨省跨区输电工程和各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到2018年,完成全部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成本监审和输电价格复核工作。

到目前为止,除西藏自治区正在制定试点方案外,已有21个省(区、市)开展了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售电侧改革试点,3个省(区)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形成了以综合试点为主、多模式探索的格局。输配电价改革实现省级电网全覆盖,计划2017年上半年全面完成输配电价核定工作。

据介绍,一直以来,电力市场用户的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政府性基金三部分组成,但是我国没能确立一套合理的输配电价标准及核定方法。输配电价只是购销差价,并不是按照其资产和实际运维成本核算出来的,电网的盈利模式主要就是低买高卖吃差价,这也成为改革的一个重点。

有专家表示,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是电价改革,而电价改革最关键的一环就在输配电价。因电网具有自然垄断性,根据电网的实际成本确定输配电价对于建立一个有效的电力市场至关重要。

发改委表示,核定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有利于推动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合理配置,进一步打破省间壁垒,促进清洁能源的开发消纳,降低企业用能成本,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

对此,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表示,电改9号文件正式颁布以来,电力体制改革有比较大的进展。尤其在电改一些关键环节上已经有了明显推进,比如,输电价格改革基本全国推行,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文件都已经出台。多数省的大用户直接交易规模越来越大,市场化推进也在进行。而除了省级电力市场也要有区域电力市场,但由于各方利益之间的不协调因素,造成区域市场比较困难。这也正是电力体制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

另外,曾鸣说,2017年电改将在输配电价核定和市场建设方面有重点突破。全国各省输电价格核定非常繁杂,而且各地区差异比较大,需要政府不断协调。同时,随着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市场价格、市场供需关系也可能会发生变化,可再生能源和传统能源将来陆续都要进入市场,进入市场后该如何搭配,如何体现各自的价值,都需要在市场竞争中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