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力争3年完成石油天然气管道全部隐患整治工作

26.11.2014  09:51

  甘肃新闻网兰州11月26日电 据兰州日报报道: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我省力争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石油天然气管道全部隐患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和应急体系,不断提升我省油气管道安全保护的管理水平,确保甘肃境内油气管道安全畅通。

  我省是西部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和能源通道,也是西气东输、西油东送、北油南运管网的枢纽。目前,我省境内已建成西气东输、涩宁兰(涩北-西宁-兰州)、兰成渝(兰州-成都-重庆)等18条油气输送管道干线,总里程达8000多公里,预计到2020年,油气输送管道总里程将超过1万公里。去年以来,我省对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和油田输油管道的356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治理,已完成整改173处。对尚未完成整改的183处安全隐患,力争在2017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通知》指出,要加强管道周边施工作业管理。油气管道企业应当在管道上方设置明显的管道设施标识,加大重点区域、地段管道标志桩、警示牌的设立密度,防止因标识警示不清、管道走向指示不明等因素导致第三方盲目施工等行为发生。公路、铁路、水利等建设工程因穿跨越管道需要在管道线路附近进行开挖、爆破、钻采等施工作业的,其距离应符合《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有关规定,并提前向管道所在地县级政府管道保护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通知》强调,要多措并举,妥善处理油气管道安全距离不足的问题。要严把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关口,在新建、扩建园区选址时要尽量避绕管道,管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的土地,应保持建设时土地用途,禁止拍卖和开发。管道所在县级政府要组织发展改革、工信、国土资源、环保、建设和安监等部门及管道企业,对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对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一律不予审批,一律不得通过验收。 记者马克

  原文标题:力争3年完成管道全部隐患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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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新闻网 【编辑:刘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