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全省工信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23.01.2019  16:37

甘工信发〔2019〕38号

 

各市州工信委,兰州新区经发局,厅属各单位,行业协会,机关各处室,相关企业:

    《全省工信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省工信厅2019年1月18日安委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月22日

 

 

全省工信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重要论述,把营造良好安全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把防控重大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以更加精准有力的举措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扎实工作,为全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大力发展安全产业,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能力、社会安全保障能力;着力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大安全生产项目技术改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效防范和遏制特重大安全事故,杜绝各类事故,力争实现零死亡事故,为全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主要目标

2019年,工信系统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行“一窗办、一网办”;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企业主体责任更加落实,职业健康工作有效推进;推动安全产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创建1家以上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鼓励民爆生产企业开展工业炸药智能化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与应用,推动工业炸药生产线向无人化车间方向发展;加快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按期完成;宝兰高铁、兰新高铁甘肃境内移动信号实现全覆盖,高速公路隧道、国道、地下空间、电梯、林区移动信号基本实现全覆盖;对燃气汽车改装企业技术条件受限、管理不规范、市场规模小、年度审计不合格的企业坚决责令退出改装行业;督促M100甲醇燃料试点企业继续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义务,组织开展《<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宣贯活动。

三、构建更加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进一步完善三级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党政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完善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党组、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发挥各级安委会的作用,推进目标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能处(科)室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与机构编制部门的协调联系,将各级工信部门安全生产科(处)室职责纳入“三定方案”,指导相关市州工信部门建立禁化武履约工作机构;规范“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的工作措施;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实行安全责任终身负责。

(二)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硬件设施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安全设施基本满足安全生产需求;认真落实新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企业应根据《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133号),统筹领导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积极推进企业精细化管理,企业主要领导坚持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召开安委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结果及时报告。

(三)推进精细管理。充分利用甘肃省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平台安全生产信息分平台,及时启动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备案在线填报,有效监控民爆产品流向。建成重大事故灾害风险识别和区域性预测预警系统,企业通过信息平台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对重大危险源、重点岗位等风险点实行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要落实闭环管理,做到安全隐患台账建立、整改督办通知书下达、整改方案制定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和重点问题复查到位,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继续落实专家第三方安全检查服务制度。

(四)不断深化安全生产工作改革。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示要求,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定位、切实履职,做到不缺位、不越位。要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监管制度,要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细则。把“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进一步深化我省民爆行业改革与发展。研判我省民爆行业主要产品产能过剩、有效供给能力不足、技术水平较低、企业盈利能力下降、产业集中度较低等问题。

四、突出工作重点

(一)抓实民爆行业安全工作。一是要认真贯彻《民爆条例》和《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目标(2018年版)》,促进民爆产品适应爆破作业多样性及系列化要求,推进生产工艺及装备向安全可靠、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方向发展。民爆企业等符合国家安全产业发展要求的,可以争取国家安监总局和工信部安全产业基金的支持。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尤其是民爆等高危行业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纳入省工信厅和市州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要进一步加强民爆企业的仓储库房(库区)管理,不允许转租、转借,不允许代储、兼储爆破公司及其他企业的民爆物品和增加仓储品种和仓储量。要进一步规范民爆销售许可,纠正两企一证、多企一证的老大难问题,完成销售企业一企一证目标,彻底规范我省民爆行业销售许可和市场准入行为。二是要持续开展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贯彻全国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有关要求,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配合公安部门做好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查处非法生产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三是建立违法行为信息库、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情节严重的要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推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防能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四是要大力发挥我省民爆协会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作用。要紧紧围绕民爆行业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为政府服务、为行业服务、为企业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

(二)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按照《2018年甘肃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搬迁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降低搬迁改造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一是严格时间节点,督促企业完善并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进度、职工安置、融资计划等内容,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列入异地迁建的企业,新建项目全部进入符合要求的园区,争取2019年上半年项目全部开工建设,迁建项目无法按期实施的,企业原址生产线限期关停,已不具备合法合规生产条件的,立即关停。确保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完成搬迁改造;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9月底前完成。二是加强政策指导,支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发展水平和产业集聚能力。争取国家财政资金对我省搬迁改造项目的支持,在现有资金渠道内加大园区建设和危化企业搬迁改造项目支持力度,对国家支持项目给予省级财政资金配套。三是强化协调服务,加大监管力度。积极协调解决重点企业和小微企业项目选址、建设手续和融资等问题,推进相关政策落实。指导地方和企业做好搬迁改造项目基础信息系统填报,及时掌握搬迁改造最新进展,确保危化搬迁改造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三)加大我省公共区域移动信号通信建设力度。要加快制定《甘肃省公共区域移动信号通信建设方案》,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一是督促铁路建设等相关单位落实通信网络全覆盖要求,大力推进甘肃省辖区铁路沿线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各类既有普速铁路隧道移动信号建设力度。加快解决宝兰客专、兰新高铁、兰渝铁路等相关遗留问题,协调铁路部门将移动信号建设纳入新建铁路设计计划。二是对接交通建设部门,全面开放公路沿线及隧道杆塔、管道、电力等资源。加强既有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县乡公路隧道及沿线移动信号建设,积极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与在建公路项目同步实施移动信号建设。三是协调督导各市州及有关部门和通信运营商加强辖区内地下空间、电梯、生产经营场所、林区的移动信号建设力度。协调各级各部门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列出解决问题的时间进度计划。大力推动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全面无偿开放地铁、公园、绿地等公共基础设施资源,支持移动信号基站建设。四是督导各级政府切实做好住宅小区移动信号建设所需基站机房及传输机房用地的协调工作,支持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与维护,严禁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五是各级工信部门要加强公共区域通信网络建设的督查督办工作,组织通信运营企业进行现场测试,对测试结果进行梳理,列出问题清单。

(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一是各单位、民爆生产和销售企业都要认真落实《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甘肃省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管理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2017年第140号、141号令),对容易发生火灾的安全隐患点进行重点关注,安全检查要将火灾隐患作为重点进行排查,组织整改。要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所需资金的投入。无线电管理处要重点做好对兰山监测站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森林防火相关规定,杜绝火灾事故发生。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要定期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对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物业公司切实做好家属院、商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电梯等特种设备管理,落实定期检测和维修制度,确保电梯运行安全。针对皋兰路家属院消防设施老化、带病运行的实际,落实维修资金,制定火灾防控改造方案,于2020年前完成改造工作,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五)切实抓好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坚持做好重大行动、重要活动、敏感时段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工作。尤其是两节、两会、黄金周、岁末年初等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二是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及时有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要随时掌握安全动态,提前做好冰雪、防汛、雷电、泥石流及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的防范准备工作,及时启动重要时期安全保障应急联动机制。三是民爆生产企业重要时段原则上不安排民爆物品生产经营活动,如确有必要,需经市县两级工信部门同意,并报省工信厅备案后方可。

(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一是做好行业的安全监管培训。2019年,将市州、县区工信部门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分管领导、安全监管处(科、股)室负责人全部进行轮训。二是按照国家工信部关于《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18〔77〕号)的通知要求,组织民爆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负责人实施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全省民爆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三是民爆企业要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四是民爆行业协会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民爆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培训服务,促进民爆企业提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水平。五是要切实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落实好“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健康”的要求,要按照《甘肃省工信系统分管领域职业卫生健康规划》(2018-2020),组织抓好规划落实。

      (七)强化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一是继续推进应急预案的完善。要引导企业彻底纠正照抄照搬,按照情境设计模式,修订企

业和工信部门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要落实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切实提高企业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加强企业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相关机构预案的相互衔接。三是加强应急演练。省工信厅按照要求组织2次应急演练,委属单位、行业协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一至二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五、促进安全产业快速发展

生产安全领域,重点发展交通运输、矿山开采、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储存、重大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监测预警产品和故障诊断系统、高危场所、高层建筑、超大综合体、城市管网、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等方面的监测预警产品,以及重点发展用于高危作业场所的工业机器人(换人)、人机隔离智能化控制系统(减人)、尘毒危害自动处理与自动隔抑爆等安全防护装置或部件、交通运输领域的主被动安全产品和安全防护设施等。城市安全领域,重点发展智能化巡检、集成式建筑施工平台、智能安防系统等安全防控产品。综合安全防护领域,重点发展电气安全产品、高效环保的阻燃防爆材料及各类防护产品等。应急处置方面,重点发展应急指挥、通信、供电和逃生避险等产品,以及危险品泄漏等应急处置装备。应急救援方面,重点发展各类搜救、破拆、消防等智能化救援装备。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安全〔2018〕111号)要求,制定促进我省安全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完善《兰州新区安全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力争在2019年获得国家批复。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中介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安全产业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