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2016年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安排会

25.04.2016  18:13

为落实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部署,切实做好学校资产清查工作,4月22日下午,学校在逸夫科技馆2号会议室举行2016年全校资产清查工作安排会。校长吴建民、副校长潘峰、财务总监薛栓良出席会议,各学院、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安排会由副校长潘峰主持。

 

会上,计划财务处相关负责人对我校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中的工作原则和目标、组织实施、工作内容、清查基准和范围、工作方法和工作分解,以及工作要求等进行了说明。

吴建民在听取方案说明后,对全校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强调。他指出,学校作为事业单位,有责任、有义务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履行职责,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工作中切实做到资产和预算相结合,资产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摸清家底、如实申报。

对于下一步资产清查工作的开展,他提出了四点要求。第一,要提高认识,明确资产定义,不断完善监管,积极做好资产申报工作;第二,要强化措施,准确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控制进度,做到清查结果按时上报;第三,申报清查工作要明确责权,各学院和单位要指定负责人,做到“谁申报、谁负责”;第四,学校计划财务部门要深入资产清查过程,做到主动对接,对负责人员进行培训,对工作中的疑问进行解释和指导。

潘峰就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提出了要求。他说,今年是学校“十三五”的起步之年,也是我校综合改革的实施之年。全校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对于掌握现有资产资源情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明确责权,做到账物一一对应,认真按照学校整体安排进行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