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学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征〔2014〕1号),根据《甘肃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全省征兵工作实施意见》(甘发〔2014〕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军区关于2014年大学生征兵的命令》(甘政发〔2014〕61号),切实做好我校2014年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力争圆满完成上级下达我校的大学生征兵任务,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征兵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学校征兵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组 长:吴建民
副组长:吴建平 毕 阳
成 员:赵永和 王卫红 李双奎 魏列新 马国军 李 允 闫述乾 汪精海
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学校征兵工作,制定校内征兵激励政策及优待配套措施,审定征兵工作中重大事项,指导征兵工作有序展开。
(二)征兵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小组职责
1. 征兵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赵永和
成 员:尚俊杰 冯喜忠
主要职责:负责与地方武装部的联络工作,组织预征对象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备案工作;组织应征报名人员上站体检;做好应征人员隐性病史、遗传病史调查和政治审查工作;负责征集过程中相关事项的咨询答复,与应征对象间建立畅通联络;负责学校征集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和各类统计报表及工作总结的起草、上报等。
2. 征兵工作协调组
组 长:王卫红
成 员:学校办公室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征集工作中学校领导重大活动的安排。
3. 征兵宣传教育组
组 长:李双奎
副组长:汪精海
成 员:宣传部、团委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按照省政府、省军区征兵命令,6月份集中开展“大学生征兵宣传月”活动,做好应征对象的思想发动工作,组织学生社团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工作。
4. 学籍管理组
组 长:马国军
成 员:教务处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依据“入伍通知书”受理入伍大学生学籍保留申请,退伍后复学申请确认及办理,插班跟读,考试成绩确认,教学课程及考务安排。
5. 学生资助、学费代偿服务组
组 长:魏列新
成 员:学生工作处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依据《入伍通知书》受理入伍大学生《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审核代偿标准,按实际入伍人数,上报省(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确定当年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政策的最终名单及具体金额,并负责将补偿学费或贷款(含凭据)交寄入伍大学生本人或其家长。
6. 征兵经费保障组
组 长:闫述乾
成 员:计财处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按国家、省(市、区)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结算入伍大学生学费先行代偿费用,清退入伍大学生住宿费及其它费用,保障学校征兵工作经费的筹措与落实。
(三)各学院、各级党团组织的任务及职责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全面负责本学院征兵宣传教育和思想动员工作。充分发挥贴近学生的优势,面对面、一对一地做好针对性思想工作,提升宣传动员实效。以“大学生参军入伍宣传手册”为依据,认真做好相关政策的咨询、解读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征兵办公室,按各时间节点要求,督促应征报名人员上站体检,协助区人民武装部、学校征兵办公室相关人员做好应征人员隐性病史、遗传病史的调查、政治审查及已定兵员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向部队输送优秀兵员。
二、征集时间及征集工作计划安排
(一)征集时间
全省征兵工作从2014年6月1日开始,9月15日前结束。
(二)征集计划和安排
大学生共分三个批次组织征集:第一批次,6月上、中旬,重点组织应届毕业生(含专业对口的直招士官)进行体检、政审,6月25日前完成预定兵;第二批次,7月上、中旬。重点组织在校生进行体检、政审,7月20日前完成预定兵;第三批次,8月中、下旬,重点组织2014级入学新生以及后续报名在校生进行体检、政审,8月30日前完成预定兵。9月1日至15日为新兵换装、收拢集中、运送及征集工作总结。
三、学校激励、优抚政策
2014年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新入校学生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除享受安置就业、保留学籍、代偿学费或助学贷款、公务员招考及招生考试等优惠政策外,学校为鼓励大学生献身国防事业,积极报名参军,特制定以下优抚、优待措施:
1.针对新生的预征宣传工作,学校在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时一并寄送大学生征兵政策宣传单,便于新生及学生家长及早了解政策。有意愿应征入伍的新生可提前与学校联系,办理相关学籍手续。入伍本着个人自愿的原则,体检、政审合格随即奔赴部队接受锻炼。退役后1年内允许入学。
2.服役期满复学时,若对现有专业存在学习压力大或就业困难等情况,可根据本人意向酌情调换专业。
3.复学就读期间可优先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对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学生,复学第一年可直接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3000元发放。
4.复学就读毕业时,达到免推硕士研究生条件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5.就业招聘时优先推荐,对参加报考地方大学生选调的同学,学校将重点推荐。
6.其他相关优惠政策以《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征兵工作实施办法》为准。
四、经费保障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军区《关于2014年大学生征兵的命令》(甘政发〔2014〕61号),大学生征集工作经费,由省征兵办公室根据各地大学生征集任务数量和征兵体检费用标准下拨。学校征集工作费用可由征兵办公室申请,校计财处暂时垫付。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今年高校征集任务已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省长刘伟平,甘肃省军区司令员刘万龙签署下达,我校预征数为516人,征集数为103人,是往年的20余倍,任务十分艰巨,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因此,学校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征集大学生入伍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学院、机关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合力抓好大学生征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扎实抓好宣传动员。学校宣传部、团委要集中力量,下大力气集中开展“大学生征兵宣传月”活动,落实“五个一”要求(举办一次征兵和优抚安置政策咨询活动,一次优秀大学生士兵典型报告会,每个学院开展一次征兵政策宣讲活动,每个班级开展一次主题党团活动,给每名毕业生发送一条征兵短信),达到“七有”标准(电视上有宣传片,电台上有宣传声音,网络上有宣传网页,手机上有宣传短信,报刊上有宣传专栏,校园内有宣传站点、宣传海报、横幅标语,学生手中有宣传手册等资料),确保所有大学生都能及时了解征兵政策,为征兵打好牢固的思想基础,调动大学生应征入伍的积极性。
(三)积极做好征集保障和服务工作。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解答入伍大学生对相关政策的咨询,审签各类手续时应及时办理、热情服务,确保各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四)确保征兵质量。参与征兵工作的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严肃认真,做好每项工作,严格把关,确保向部队输送优秀人才。
甘肃农业大学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