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09.09.2015  13:29

  原标题:我省出台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

  今年PM10年均浓度要同比下降10.3%以上

   中国甘肃网9月9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燕澜月)近日,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甘肃省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今年全省空气质量改善指标:全省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值较2014年下降10.3%以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5项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确定了多项重点任务。

  工业行业实施多污染物综合治理

  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及改造。到2015年底,完成火电、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剩余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全面达到新排放标准要求;加强煤炭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限制销售和使用灰分≥16%、硫分≥1%的原煤,开展工业领域煤炭高效清洁利用行动。严格执行《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落实脱硫、脱硝、除尘电价。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启动表面涂装、包装印刷行业VOCs整治。在表面涂装行业,通过源头、工艺、末端控制等手段,要求企业使用环境友好型涂料,提高喷涂效率,安装末端废气处理设施;在包装印刷行业,推广环境友好型油墨,提高油墨行业准入门槛,在末端建立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实施有机溶剂回收利用。

  加强城市面源污染治理

  建立煤质控制和管理机制,建设优质煤配送供应网络。城市建成区原煤和型煤煤质灰分和硫分控制参照国家重点区域要求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燃煤污染突出的地区,执行更为严格的煤质控制指标;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至2015年底,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同时,取缔建成区所有露天烧烤摊点。

  强化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施工场地争取做到“六个百分百”,即: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裸土100%覆盖、工地主要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无撒漏、裸露场地100%绿化或覆盖。

  城区及周边裸露土地应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防止产出二次扬尘污染;积极推进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市州、县和乡镇政府以及村民自治组织的具体责任,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定期组织秸秆禁烧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禁烧区的违法焚烧秸秆行为。

  防治机动车污染,兰州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

  加强车用油品质量监管,确保全面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汽、柴油,质检、商务、环保等部门应联合开展车用油品质量抽查检查。2015年底,兰州市实现供应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到2015年底,全省基本淘汰完2005年底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完成国家下达的10949辆黄标车年度淘汰任务;完成机动车环保检验和合格标志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地市一级联网。

  推进能源清洁利用,清洁能源消费比例达到28%以上

  发展清洁能源。新增风电装机3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00万千瓦;加大天然气供给,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清洁能源消费比例占总能源消费比例达到28%以上。

  推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所有新建建筑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兰州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需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按计划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经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应按用热量计价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