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基础教育五项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23.11.2016  21:36

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和《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6〕4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3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规范教育教学管理,推进2016年全省教育重点工作的全面落实,今年8-10月,省教育厅在全省广泛开展了以学前教育、校园欺凌综合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特殊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督导检查(以下简称“五项督查”)。各市(州)、县(市、区)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整改。10月中旬,省教育厅组织了14个省级督查组赴各市(州)开展了督导检查。通过学校自查、县级初查、市州复查和省级督查,发现和解决了当前教育领域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办学行为,促进了全省教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五项督查开展情况

一是上下联动,科学制定方案。8月初,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基础教育五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就2016年基础教育五项督导检查的内容、时间等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各市(州)、县(市、区)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及时下发通知,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各县区、各学校,明确了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目标要求。兰州、嘉峪关、金昌、陇南市、天水、张掖、武威、酒泉、庆阳等市还制定了督导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督查工作流程。二是全面摸排,开展县级自查。各县(市、区)、各学校对照五项督查内容,逐项开展自查,建立了相关工作台账,列举问题清单,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和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是以点带面,推进市级复查。新学期开学后,各市(州)普遍组织专项督导组,分赴部分县(市、区)、学校进行督导复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县(市、区)、学校进行整改。四是交叉换位,进行省级督查。10月10-20日,省教育厅组织各市(州)教育局业务精干人员,成立14个省级督查组,赴各市(州)开展交叉检查。共检查县(市、区)28个,学校247所。督查结束后,14个省级督查组都按要求向省教育厅上报了督查报告。通过督查,达到了查找问题,督促整改;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相互交流、推进工作的目的。

二、督查内容及整改情况

(一)学前教育发展情况

1.学前三年入园情况。

甘肃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学前教育项目建设,学前教育资源快速增加,办园条件明显改善。截止8月30日,全省有幼儿园6295所,学前在园幼儿82.16万人(陇南市民办幼儿园人数未统计在内)。全省14个市(州)中,兰州市、金昌市、嘉峪关市、白银市、酒泉市、张掖市、平凉市、庆阳市、武威市、临夏州、天水市等11个市(州)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超过75%。

各市(州)幼儿园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及在园幼儿人数

序号

市州

幼儿园数量(所)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在园幼儿数(人)

1

兰州市

577

85.62

108887

2

嘉峪关市

59

97.8

9035

3

金昌市

56

100

11432

4

白银市

736

84

54010

5

天水市

1002

76.05

102963

6

酒泉市

246

97.2

29991

7

张掖市

435

94.46

34185

8

武威市

303

80.35

55680

9

定西市

622

74.71

83680

10

陇南市

354

73.2

78263

11

平凉市

596

81.7

66200

12

庆阳市

425

80

82591

13

临夏州

699

79.5

81794

14

甘南州 

185

65.57

22872

全省合计

6295

/

821583

2.2016年行政村幼儿园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为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进程,2016年省上组织实施1393所行政村幼儿园建设项目。截止8月30日,全省行政村幼儿园建设项目开工率达99.78%;已完成建设项目1173所,完工率84.21%(其中天水市、酒泉市、张掖市、武威市、定西市、临夏州超过80%);已投入使用项目971个,项目投入使用率为69.71%(其中天水市、张掖市、定西市、武威市超过80%)。督查中,各市(州)普遍表示,将进一步加大项目建设力度,争取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下学期开学投入使用。

1393所行政村幼儿园建设项目情况

序号

市(州)

项目总数(个)

已开工项目数(个)

开工率  (%)

已完工项目数(个)

完工率(%)

已投入使用项目数(个)

项目投入使用率  (%)

1

兰州市

59

59

100

40

67.8

26

44.07

2

嘉峪关市

/

/

/

/

/

/

/

3

金昌市

2

2

100

0

0

0

0

4

白银市

153

150

98

58

38

31

20

5

天水市

343

343

100

343

100

343

100

6

酒泉市

11

11

100

9

81.8

7

63.6

7

张掖市

47

47

100

46

97.87

46

97.87

8

武威市

74

74

100

63

85

61

82.4

9

定西市

271

271

100

260

96

260

96

10

陇南市

129

129

100

92

71.3

70

54.3

11

平凉市

/

/

/

/

/

/

/

12

庆阳市

/

/

/

/

/

/

/

13

临夏州

282

282

100

251

89

116

41

14

甘南州 

22

22

100

11

50

11

50

 

全省合计

1393

1390

99.78 

1173

84.21 

971

69.71 

3.革命老区幼儿园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平凉市、庆阳市、会宁县实施的革命老区“两市一县”精准扶贫1072所行政村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截止8月30日,项目开工率99.91%(除平凉市1个项目未开工外,其他项目均已开工);已完成建设项目996个,完工率93%;已投入使用项目808个,项目投入使用率为81.12%。

1072所革命老区幼儿园建设项目情况

序号

市(州)

项目总数(个)

已开工项目数(个)

开工率  (%)

已完工项目数(个)

完工率  (%)

已投入使用项目数(个)

项目投入使用率  (%)

1

白银市

(会宁县)

186

186

100

139

74.7

139

74.4

2

平凉市

385

384

99.99

369

95.84

274

71.17

3

庆阳市

501

501

100

488

97.4

395

78.8

全省合计

1072

1071

99.91

996

93

808

81.12

4.学前教师招录情况。

各市(州)严格按照《甘肃省  2016特岗教师招考实施细则  》,认真组织实施学前教师招录工作。截止8月30日,全省计划招录学前特岗教师2400个,实际招录学前特岗教师2375名,已到岗2375人。除白银市“公建民营”幼儿教师招录正在进行以外,其他13个市(州)已完成招录工作。全省计划招录“公建民营”幼儿教师2017个,实际招录1800名,到岗1800名。

学前教师招录情况

序号

市(州)

2400名学前特岗幼儿教师招录工作情况

3000名“公建民营”幼儿教师招录工作情况

招录幼儿教师岗前培训率(%)

实际招录数(人)

招录到岗数(人)

招录教师到岗率(%)

实际招录数(人)

招录到岗数(人)

招录教师到岗率(%)

1

兰州市

176

176

100

2

2

100

0

2

嘉峪关市

/

/

/

/

/

/

/

3

金昌市

/

/

/

/

/

/

/

4

白银市

186

186

100

正在进行

正在进行

正在进行

100

5

天水市

404

404

100

526

526

100

0

6

酒泉市

/

/

/

/

/

/

/

7

张掖市

/

/

/

/

/

/

/

8

武威市

9

9

100

/

/

/

0

9

定西市

282

282

100

97

97

100

100

10

陇南市

355

355

100

167

167

100

100

11

平凉市

156

156

100

280

280

100

26.85

12

庆阳市

406

406

100

124

124

100

0

13

临夏州

314

314

100

534

534

100

100

14

甘南州 

87

87

100

70

70

100

0

 

全省统计

2375

2375

100

1800

1800

100

/

5.在园幼儿免除(补助)保教费政策落实情况。

各地认真落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为民办实事专项资金拨付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下达2016年学前教育免保教费(补助)资金的通知》,分园核定受助名额,严格审核资助材料,建立健全资助档案,全面实施学前教育幼儿免保教费(补助)政策。截止8月30日,全省2016年春季学期在园幼儿免除(补助)保教费全部发放到位,受惠人数共79.5万人,累计金额34614.56万元。秋季学期工作正在统计中。

(二)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情况

6.安排部署情况。

各地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普遍制定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制度。

7.学校开展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情况

(1)学习教育情况。

各学校普遍制定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充分利用开学前后一段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应对措施、办法,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平凉市各学校利用行政例会、年级组会议组织开展了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学习活动,利用教职工会议、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全体师生开展以“反校园欺凌,建平安校园”的主题教育活动。白银市在白银市安全教育平台,进行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中小学生(幼儿)2016年秋季安全教育第一课活动。

(2)制度建设情况。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普遍制定了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酒泉市制定了《酒泉市教育局应急工作规程》和《学校安全百查手册》,各中小学均制定了校园欺凌事件应急预案,细化了每个班、每位教师的职责,明确了相关岗位教师在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职责,实行了“层层把关,防范第一,定人定岗”的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管理模式。临夏州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校园欺凌安全方面的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分解,落实到人,形成学校校长直接抓,分管校长具体抓  ,全校教职员工共同抓安全的良好局面。陇南市各学校制定了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制度、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包括门卫、保安、校警)等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3)校园欺凌预防情况。

一是加强校园防控。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完善了校园视频监控设施。二是加强摸底排查。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置。三是加强心理干预。充分发挥学校群体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干预。嘉峪关市推进“数字化平安校园”建设,配齐配全安保所需要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初步建成了“互联网+校园安全”系统。酒泉市在专项治理期间,各学校开展了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摸底工作,对各种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置并采取化解措施;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转化工作。定西市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弱势学生群体免受校园欺凌伤害的关爱和保护,公布了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4)校园欺凌事件处置情况。

各学校及时制定和完善了校园欺凌处置预案,包括早期预警、及时上报、冷静处理以及心理干预等全方位机制,明确了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对欺凌事件的处置,提供具体的操作流程及应对措施。欺凌事件处置反应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得当。

8.校园欺凌督导检查情况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全面开展了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自查和督查。各学校责任督学将校园欺凌纳入挂牌督导范围,对挂牌督导学校的专项治理进行了全程监督和随访督导,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及时协调处理并向县区督导室报告。各学校普遍进行了自查自评,逐项梳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各市(州)、县(市、区)普遍开展了县级普查和市级复查工作,组织督查组深入各级各类学校,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力求实效,不走过场。白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分别于7月、9月组织了2次专项督导。

(三)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

9.安排部署情况。

各市(州)、县(市、区)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精神,出台方案,科学部署,严密组织实施,扎实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确保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取得实效。

10.制度建设情况。

各市(州)、县(市、区)普遍出台了贯彻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具体方案,细化违规处理办法,建立完善严禁中小学违规补课的相关规定。金昌市出台了《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定西市出台了贯彻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具体方案和细化违规处理办法,各学校放假后一周和开学前三天开展师德师风培训,通过典型案例教育、风险防控、宣传教育等形式,开展“廉洁从教,我的岗位我负责”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酒泉市肃州区把教师治理有偿补课作为深入解决“四风”问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举报查实的“有偿家教、乱办班补课等行为”的人和事,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和通报曝光,并与教师年终考核、奖励惩处、评优评模、职称评聘挂钩,从制度上严控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发生。

11.有偿补课督查及处理情况。

各市(州)、县(市、区)均按照要求全面开展了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检查。兰州市下发《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成立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师资处配合的督导组,对全市10个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分市属中小学、事业单位中小学、民办中小学开展专项督导。武威市制定了《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的实施方案》。白银市市、县两级共组织专项督查各级各类学校485所,对6所社会辅导培训班进行了随机督导和暗访。天水市市县两级督查学校数占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教师有偿补课治理期间,全省共发现违规有偿补课12起。对发现的问题,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已及时进行了查处,清退了违规资金,并对责任人进行了教育和处理。兰州市对接到的教师补课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对查实的违规补课教师进行了告诫、纠正和问责,对1名教师组织有偿补课的问题进行了全市通报并给予警告处分。白银市查处违规补课的教师2名。武威市对组织校内外师生补课的4所民办学校,下发整改通知,责令立即停止补课,清退补课所收费用,并在城区各民办学校负责人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平凉市查处中小学教师个人违规补课行为5起,责令相关人员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做出深刻检查,并退回违规所得。

  (四)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情况

12.治理活动开展情况。各市(州)、县(市、区)严格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中小学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等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督查发现,各学校能严格执行省市相关收费文件规定,没有乱收费现象;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征订一律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征订目录为准,没有私自订购教辅材料的现象。

13.中小学择校乱收费治理情况。

各市(州)、县(市、区)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了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就近入学机制。坚持实行“阳光招生”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免试招生就近入学,没有“以钱择优、以优择生、以权入学”的违规招生行为。兰州市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组织招生,保证了全市各小学的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免试升入初中。庆阳市严格执行“就近划片”招生制度,坚持“阳光招生”政策,义务教育学校择校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没有通过考试方式招生现象。临夏州义务教育实行零收费,中小学严格按划定的区域、分配的名额进行招生工作,以就近入学为原则,不准违规招生。甘南州强化督导检查,鼓励群众监督,加大惩处力度,形成多方合力,以制度防止乱收费,用机制减少乱收费,用改革解决乱收费。

14.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情况。

各市(州)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按照规范进行教辅教材评议、公告。金昌市早在2013年就成立了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其他13市(州)也逐步推行组织成立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规范对中小学教辅教材管理。张掖市下发了《关于严格管理中小学(幼儿园)教材教辅读物的通知》,对教材和教辅材料的征订、使用和管理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并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查处力度,落实监管职责。

督查发现,各市(州)不存在地方有关部门和学校违规推荐、统一代购未经评议的学科、年级教辅材料的现象。也不存在违背自愿原则以及在评议公告范围之外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行为。

15.社会监督。各市(州)、县(市、区)均设立了中小学择校乱收费、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等现象的举报电话和邮箱,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对投诉举报做到“每件必复,有始有终”,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甘南州教育、新闻出版、物价和政府纠风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监督,规范管理。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和非法盗印的监督检查,保证出版质量;物价主管部门加强对教辅材料价格管理;政府纠风部门对教辅材料的管理和评议推荐工作实行了严格监督。

  (五)特殊教育政策落实情况

16.特殊教育发展基本状况。

截止8月30日,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41所,特教学校在校生人数3039人。各市州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均在85%  以上。

各市(州)特教学校数、特教学校在校人数及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序号

市(州)

特殊教育学校

数量(所)

特教学校在校生

人数(人)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

入学率(%)

1

兰州市

4

518

85.06

2

嘉峪关市

1

49

87.6

3

金昌市

1

87

100

4

白银市

3

230

90.33

5

天水市

6

579

87.6

6

酒泉市

2

132

92.6

7

张掖市

1

181

95.97

8

武威市

2

151

89.75

9

定西市

6

286

85

10

陇南市

4

119

92.3

11

平凉市

4

254

90.01

12

庆阳市

5

244

86.03

13

临夏州

1

130

85.23

14

甘南州 

1

79

97.73

全省统计

41

3039

--

17.特殊教育发展规划落实情况。

各市(州)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兰州市、天水市、陇南市、武威市、张掖市、嘉峪关、平凉市、临夏州出台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促进了全省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天水市制定了《加快发展全市特殊教育事业实施意见》等,逐步健全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体系,建立了以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武威市坚持特殊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坚持普及与提高并举,形成了“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中小学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到家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张掖市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系统试点建设,出台了《随班就读工作职责》《随班就读工作档案目录》《残疾少年儿童筛查制度》等6项制度,实现了残疾少年儿童随班就读“进得来、留得住”。庆阳市重视培养特教学生的职业技能,积极创办特殊教育职业高中,调整专业结构,打造适合残疾学生的特色专业,以培养技能型、实用型专业人才为目的,使残疾少年“回家能务农、开店能经营、生活能自理”。

18.《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80号)的贯彻落实情况。

(1)截止8月30日,金昌市、天水市、张掖市、武威市、临夏州和甘南州等6个市州已落实了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特教津贴标准提高到基本工资的30%的政策,其他市(州)尚未完全落实。

(2)截止8月30日,除嘉峪关市、白银市、酒泉市、平凉市部分县区外,其他各市(州)均落实了各级残联残疾人保障金的8%用于特教教师培训的政策。

(3)截止8月30日,除白银市靖远县外,全省其他各县(市、区)均落实了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6000元/生/年的标准。

(4)截止8月30日,除酒泉市、平凉市部分县(市、区)尚未设立特教专项补助经费外,其他各市(州)均设立了特教专项补助经费。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仍然不足,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发展不均衡。近几年新建公办幼儿园主要集中在乡镇和农村,城区公办幼儿园所占比例偏低,幼儿活动场地普遍狭小,现有资源不能完全满足当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供需矛盾压力较大。一些乡镇幼儿园教辅玩具短缺,教学设施简陋,幼教管理水平不高。定西市、陇南市、甘南州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低于75%。

(二)幼儿教师整体数量不足。随着行政村幼儿园建设的快速推进,幼儿教师每年招录数量有限,加之现有幼儿教师年龄偏大,人员紧张,不能满足保教工作需求。平凉市学前特岗幼儿教师招录工作进展较慢。部分市州招录的幼儿教师还没有进行培训。

(三)个别县(市、区)行政村幼儿园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较慢。从全省来看,行政村幼儿园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开工率接近100%,完工率接近85%,但个别县(市、区)进度较慢。白银市有3个项目未开工;金昌市、白银市、甘南州完工率低于50%(金昌市共2个项目全部未完工);兰州市、白银市、临夏州完工项目使用率不足50%。检查中还发现,个别项目存在监管不严、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在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四)校园欺凌综合治理仍有薄弱环节。督查中发现,一些地方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缺乏操作性、针对性,实用性不强,个别还有滞后、缓慢和应付检查情况;有些防护设施长期得不到维护,无法正常、及时、有效使用;校园监控覆盖面小,尤其农村学校监控空白较大,专职保卫人员配备数量不足。

(五)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政策未全部落实。一是特教专项补助经费问题。酒泉市敦煌市和平凉市部分县区(除崆峒区和庄浪县外)尚未设立特教专项补助经费。二是残疾人保障金的8%用于特教教师培训问题。嘉峪关市、酒泉市、白银市、平凉市部分县(市、区)没有落实。三是公用经费问题。白银市靖远县未落实特殊教育学生年生均6000公用经费标准。

(六)特教师生待遇落实存在一定问题。督查发现,部分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500元标准给予特殊学习用品、交通费补助的政策尚未落实。兰州市、嘉峪关市、白银市、酒泉市、定西市、陇南市、庆阳市、平凉市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特教津贴标准提高到基本工资的30%的政策尚未落实。

(七)五项督查组织领导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对五项督查重视不够,没有制定五项督查具体实施方案;一些地方对五项督查工作宣传不到位,自查不深入,实效性不强。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学前教育建设项目按期完工,如期投入使用。各地要针对这次五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年底前把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确定的各项年度目标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快1393所行政村幼儿园项目和1072所革命老区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尽早投入使用。

要高度关注城区公办幼儿园的建设问题,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街道、团体和个人办园,支持民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满足幼儿入园需求。通过教师招聘、特岗教师、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培训等多种方式,解决学前专业教师紧缺难题,突破学前教育发展瓶颈。要进一步加强对园长、教师专业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学前教育的管理水平和办园水平。

(二)落实特殊教育政策,加快特殊教育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特殊教育,积极协调财政、残联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尽快落实发展特殊教育的经费保障措施,推进特殊教育向前发展。

(三)强化校园综合治理,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要进一步提高校园安全工作水平,做好校园欺凌防范工作,落实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要求,建立学校物防器材经常性维护和添置长效机制,进一步扩大校园监控覆盖面,确保无死角无遗漏。要争取公安、安监、消防等专业支持,科学合理制定校园安全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经常性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学校预防校园安全事故能力和水平。

要做到预防和治理“两手抓、两手硬”。一方面进一步加大招生、收费、资助等教育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各项教育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提高家长对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等不规范办学行为的抵制能力,将校园治理关口前移;一方面加大对中小学违规补课、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资料散滥问题、校园欺凌等问题的综合治理力度,设立举报电话、信箱,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核查,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实行“零容忍”。

(四)强化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此次五项督查的内容都是当前我省教育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各市(州)、县(市、区)要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的开展,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紧抓不放,实行台账管理、跟踪督办和销号落实,强化督导结果运用,确保督查取得实效,不走过场。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定期督查,常抓不懈,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向前发展。

                                                                                                                                                                                        甘肃省教育厅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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