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25年基本建立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制度体系

07.04.2022  01:41

   甘肃制定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

  付文

  4月6日,甘肃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甘肃省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审议稿)》。

  甘肃省青藏高原地区包括张掖、甘南等8个市州所属27个县(市区),面积约9.3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22%,占青藏高原总面积3.63%。这些地区地形复杂,气候敏感多变,物种资源丰富,是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方案》提出,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环境综合治理:定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动态掌握生态状况变化趋势;实施祁连山北麓、甘南黄河上游、秦岭西段等重点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探索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方案》明确,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并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落地应用;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禁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项目,坚决退出不适宜在青藏高原发展的产业;健全生态环境监管现代化治理体系,强化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甘肃同时要求加强气候变化应对及科技支撑。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积极参加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重点开展气候变化、水资源、冻土消融、高寒草地生态保护等领域研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及气候变化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自然灾害综合防控能力。

  甘肃的目标是,到2025年基本建立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持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