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启动

24.03.2017  12:19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例行督察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今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今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将围绕国土资源工作大局,统筹开展省域研判、驻点督察和随机抽查,点面结合对省级政府履行土地利用和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今年的例行督察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行“3+X”形式确定督察内容。其中,统一督察内容包括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和土地执法三方面,自主督察内容由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结合督察区域特点,跟踪督察2016年度地方政府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土地政策及与之相关的土地审批、供应、抵押融资等情况。

通知强调,各督察局要坚持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并重,进一步突出省级政府的主体作用和土地督察的监督作用。各督察局将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开展省域总体情况分析研判,梳理疑似问题清单转交地方核实举证,选择问题突出、用地量较大和工作迟缓的重点地区开展驻点督察,对地方举证存疑的问题,开展实地抽查核查。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将督促省级政府制定整改方案,组织整改纠正和督导核验。对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触碰法律红线的典型问题重点督办,督促地方政府严肃查处到位。

目前,各督察局已向督察区域省级人民政府发出《督察通知书》,全面启动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