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1期)甘肃15个县市区通过2016年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

12.10.2016  17:38

9月10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在兰州市召开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宣布我省今年申报的红古区等15个县市区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至此,全省先后通过的县市区达到44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51%,超过了省政府制定的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目标任务,标志着我省义务教育水平又上一个新台阶。

此次通过评估认定的15个县市区分别是:甘州区、山丹县、凉州区、天祝县、皋兰县、红古区、永靖县、临夏市、两当县、成县、武都区、舟曲县、正宁县、庄浪县和临洮县。

副省长郝远出席反馈会并讲话。会议由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巡视员胡延品主持。国家督学、河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考试院院长杨勇代表督导检查组反馈了督导检查意见。省教育厅厅长王嘉毅、总督学李晶、副厅长赵凯出席会议。   

9月4日至10日,督导检查组分4路深入到15个县,就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开展了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132所,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60次;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6213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在反馈意见中充分肯定了我省推进义务教育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同时指出,甘肃省委、省政府始终立足省情和教育现状,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履行政府职责,加快教育发展。着力构建组织保障体系、制度保障体系、执行保障体系和监督保障体系。二是依托项目工程,夯实教育基础。加强校舍、基础设施建设和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学校信息化水平。三是聚焦师资建设,把握教育关键。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实施校长教师轮岗制度,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创新教研模式。四是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质量。重点深化城乡教育联盟发展改革,探索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实施阳光招生制度改革,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推动学校特色发展,积极探索实践育人模式。五是构建帮扶机制,促进教育公平。重点关爱留守儿童和经济困难学生。同时,督导检查组要求我省要以本次督导为契机,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持续加快师资建设,促进教师素质整体提升;持续加强推进力度,确保均衡目标如期实现。

郝远代表省政府向教育部、国务院督导办和关心支持甘肃教育发展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要求,一是要强化责任,“一县一策”做好整改提升工作。二是提高认识,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步伐。紧紧抓住“全面改薄”重大历史机遇,缩小办学条件的校际差距,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要严格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一个比例”政策,切实提高政府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的比重。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完善落实教师编制配备的相关政策,配齐配足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卫生保健和教学辅助人员。三是科学统筹,精准扶贫,协调促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