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因公出访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申报2015年因公出访计划的通知》(甘外领办发〔2014〕8号)已下达,请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将2015年因公出国计划和因公赴港澳计划(包括参加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及省内外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团组计划)于 11月 20日前 报送国际处(办公楼320室),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
联系人:马晓杰 联系电话:7631125
附件:1、2015年因公出国计划申报表
2、2015年因公赴港澳计划申报表
国际交流与对外联络处
2014 年11月10日
关于申报2015年因公出国计划的通知
甘外领办发〔2014〕8号
各有关单位:
2014年全省因公出访工作紧紧围绕中央“一路一带”战略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向西开放重点经贸、文化产业团组能够较好的为建设我省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做好相关配套服务,有利扩大了我省经贸、文化产业在境外的知名度,有效促进了我省经贸、文化产业与国外相关部门进行实质性的交流与合作,各类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均能按照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各单位各部门因公出访团组出访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访的新精神新规定,认真执行《甘肃省地厅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出国管理实施办法》、《甘肃省关于从严规范管理跨地区跨部门因公临时出国团组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确保因公临时出访工作更好地为国家总体外交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就做好2015年地厅级及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访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甘肃省地厅级及以下下国家工作人员出国管理实施办法》。控制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访的批数和人数,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团组出访,严禁安排考察性、无实质内容或营利性团组出访。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围绕国家总体外交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中央有关控制并降低总量的要求,要严格按照“因事定人”的原则,科学制订地厅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
二、计划要紧紧围绕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大局。重点优先安排新区支柱型产业,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发展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兴产业培育、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旅游、热力资源等因公临时出访团组。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实施向西开放战略提供好出访服务工作。
三、大幅压缩出访培训团组。出访团组必须纳入组团单位2015年度因公临时计划管理和报批,严格控制与我省发展关联性不强的培训团组,按照少而精的原则,精心组织国外培训,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科学合理设置培训项目,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申报重要、急需、紧缺的培训项目,努力为我省经济转型、富民兴陇提供国(境)外人才智力支撑,严禁组织计划外出访培训,严格控制赴热点国家的党政类培训项目,对外方资助的培训项目要严格审核,坚决取消外方资助单位背景复杂、专敏感。有不良图谋或以培训为名行旅游之实的国外培训项目。
四、严格执行《甘肃省关于从严规范管理跨地区跨部门因公临时出国团组的实施意见》。省直各部门应提前和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协调,确定本部门2015年参加中央部门双跨团组计划;市州各部门应提前和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联系,确定本部门2015年参加省直部门双跨团组计划,参加团组人员必须纳入组团单位2015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管理和报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组织的双跨团组原则上仅限同一系统的省直部门和单位人员参团,严禁组织计划外、违规操作、牟利性的双跨团组。
五、计划内团组出国时,应逐案报批。严格按照审批结果执行出访任务,计划外团组原则上不再批准,确有必要的计划外出访任务,组团单位可在计划出国团组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进行调整,并在报批时说明。
请各单位将2015度因公出国计划书面材料及2014年因公出访工作情况报告及任务完成情况于 2014年 12月 1日前 报我办,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申报2015年省部级人员出访计划事宜另行通知。对逾期未上报的单位,2015年将不再安排出访任务。省外办将根据因公出访的有关规定,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对各单位上报的因公出国计划与相关厅局进行联审,经科学规划,综合平衡,合理调整后,向省委外事领导小组提出总体计划。计划一经批准,将向各单位下达任务指标并严格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4 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