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千人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12.08.2014  23:48

根据甘肃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组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4〕27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千人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4〕231号)精神,现就2014年“千人计划”有关项目人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在保证人选质量基础上,保持适度引才规模,优化引才结构。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向引进高端制造、民生科技等领域倾斜,支持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研究和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人才。在引才项目上,重点向“青年千人计划”、“外专千人计划”和“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倾斜。

二、申报项目及要求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 2013 年 4 月 30 日 以后。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3、“外专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来华工作时间应在 2013 年 4 月 30 日 以后。引进后应至少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4、“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 2013 年 4 月 30 日 以后。

以上四类项目申报人选的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

5、“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应为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关于2014年“千人计划”申报情况的报告、申报书、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报材料文本请登陆“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下载。

四、有关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和学院结合已经柔性引进的人才和目前掌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积极做好联系沟通工作,并按照要求将材料汇总后于8月20日前报组织人事部组织处。

联系人:杨秀玲

联系电话:0931—7631137;13519619468

联系信箱:[email protected]

 

 

甘肃农业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