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2017年十大亮点工作之五 双语法律人才 实现平等保护
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是宪法赋予少数民族群众的基本权利,是宪法人权保障原则在司法领域的又一体现。
双语办案,让民族地区群众听得懂、易接受,切实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随着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维护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增加,社会各界,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要求加快双语法律人才培训工作的愿望和呼声很高。2013年,省法院党组通过广泛调研,经请示省委、省政府同意,在少数民族群众相对聚居的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建立甘肃省法官学院甘南分院,以藏、蒙古、哈萨克等民族语言为主,专门培养双语法官。
短短几年时间,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民委、甘肃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下,学院建设规模逐步扩大、师资力量不断增强、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培训范围从双语法官拓展为双语法律人才,培训范围从甘肃省内拓展到全国,最高人民法院在此设立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省人大常委会、省委党校等11个单位在基地设立培训机构。协调在甘肃政法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开设全日制藏汉双语本科学历教育,招录156人。举办各类培训班104期,培训学员达13874人,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法院与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院及56个民族,其中举办全封闭式藏汉双语提高班、强化班6期,培训少数民族地区政法干警800余名,有效缓解了双语人才匮乏的局面。加强省际合作培训、长期培养,有45名少数民族法官参加了蒙汉、哈汉省际培训与挂职交流。编写出版藏汉双语法律系列培训教材35部,填补了我国藏汉双语培训教材空白。深入开展民族法治文化与司法实践研究,成立民族法制研究所,成功举办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联合主办的“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出版发行研究文集3卷140万字。最高人民法院连续两年把我省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作为全国法院工作亮点,在全国“两会”上作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