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2016年出台深化农田水利改革指导意见

23.02.2016  13:27

  中国兰州网2月23日消息 据水利部网站消息,日前,水利部办公厅印发《2016年农村水利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指出,深化农村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创新,以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探索多元化资金投入渠道、实现工程良性运行为重点,出台《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大力推进农田水利改革。

  《工作要点》指出,大规模推进农村水利建设,启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灌排骨干工程建设与配套改造,加快发展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优先支持南疆地区、河北地下水超采区以及其他严重缺水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规模化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强草原牧区节水灌溉饲草料地建设。全年再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以上。继续开展国家高效节水示范县创建工作。

  全面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持之以恒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建设。依托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继续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项目县建设,因地制宜兴建“五小水利”工程,加强田间工程配套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统筹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

  《工作要点》要求,深化农村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深化农村水利组织发动机制创新,深化农村水利组织发动机制创新,深化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创新,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能力建设。争取中央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好土地出让收益计提、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农业灌排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开发性金融支持等政策,探索运用价格税收、风险补偿等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村水利。

  巩固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继续抓好全国100个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加快明晰工程产权归属,全面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责任。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农业节水量交易。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制定发布和贯彻执行工作,积极争取并足额落实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加大中央财政对灌排工程运行管护经费补助力度。

  《工作要点》提出,加强农村水利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完善“十三五”农村水利专项规划,加强农村水利法规制度建设和政策完善,加大农村水利扶贫开发力度。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差别化支持的要求,加大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田水利工程投入和建设力度,指导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协助解决技术和管理难题。完成援疆、援藏以及石漠化片区治理扶贫和水利定点扶贫任务。

  继续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与考核工作。加快完善农村水利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工程数字化档案,做到工程上图、数据入库,实时更新、动态监管。抓好培训工作。深化多边双边农村水利交流与合作,重启中日农田水利技术交流活动。

  此外,要加大农村水利宣传力度,及时做好一些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和针对性强的改革经验的推介。办好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田水利改革3个宣传专题,抓好农村水利各类项目建设旬报和月报,加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简报编印频次,加强政务信息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