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印发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30.04.2015  18:36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2015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对2015年集中力量为民兴办的10项27件实事进行了具体安排。其中,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2015年全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4万户,要求今年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精准扶贫结合,同时明确了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及改造方式等。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5〕3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省委省政府决定,2015年集中力量为民办好10项27件实事。目前,《2015年城乡居民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2015年扶持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2015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政府补助标准实施方案》等27件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是全省扶贫攻坚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自2009年以来,全省农村贫困农户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约520万贫困农民迁入新居或改善住房。但目前,全省农村仍有63万户贫困农户居住在危房中,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对进一步解决农村贫困农户住房困难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

  实施农村贫困农户危房改造14万户,年底前竣工率达到100%。

  三、实施范围

  全省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优先向省上确定精准扶贫的58个片区县和17个插花县的100个特困片带、1000个贫困村安排,优先向今年减贫的100万人口中危房农户安排。

  四、质量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改造后住房必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全。残疾人建房规划应尽可能进行无障碍设计。

  五、资金筹措

  积极争取中央补助12.22亿元,新一轮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户均补助8500元,非贫困县户均补助7500元(具体按中央确定标准执行);省财政户均补助3000元,共计4.2亿元;市(州)、县(市、区)户均配套2000元,共计2.8亿元。其余资金建房户自筹解决。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省建设厅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和协调,各级建设部门要做好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建房规划设计、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工作;省财政厅负责配套资金落实、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并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农村危房改造专项工作经费;省扶贫办负责贫困农户筛选确认工作,各级扶贫办负责向建设部门提供贫困农户名单;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建房用宅基地审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简化程序,减免相关收费。

  (二)落实责任制度。县市区政府是组织实施危房改造的责任主体。要层层建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市州、县市区、乡镇政府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做到分级负责,落实责任。乡镇政府要指导农户与建筑工匠签订协议,明确任务、质量、进度及竣工时限,严格实行乡镇政府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户责任制度,确保建房质量和进度。

  (三)严肃工作纪律。坚持透明公正,严格制度,严格程序,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对优亲厚友、瞒报虚报,贪污、挤占、挪用、截留危房改造资金或建房材料以次充好、施工中偷工减料、建房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安全隐患,领导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未能完成当年改造建设任务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村镇建设规划和设计图纸以及维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二)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巡查制度,组建巡查队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指导。

  (三)工程竣工后,市州及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

  (四)省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对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绩效评价。

  八、责任落实

  牵头单位:省建设厅。

  协作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国土资源厅。

  实施单位:市州、县市区及乡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