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兰州新区:让失地农民“老有所养”
24.08.2017 23:03
本文来源: 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保障领域推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措施,着力缩小城乡差别。在兰州新区,城乡居民不仅能够公平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障,同时,针对城市建设拆迁中产生的失地农民,当地还出台了专门的养老政策,把失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真正实现了人民老有所养。
今年62岁的王锡义家住兰州新区,我们见到老王的时候,他正在银行取这个月的养老金。老王一家五口人以前的收入来源主要靠种植6亩小麦、胡麻,一年能挣5000元左右。2015年,老王家所在的西岔镇开始大面积征地拆迁,他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按照规划,老王家被征收的土地面积占他承包土地面积的85%。根据《兰州新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收土地面积80%以上,视为完全失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13年以来,兰州新区上调了四次养老金。其中,个人缴费总额的60%由政府财政补贴。截至今年7月,兰州新区6526名失地农民领到了每月700多至1400多元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相比于过去每月一两百块钱的养老金,千元左右的职工基本养老金彻底消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随子女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也可以继续享受原有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站,党的十八大以来,养老、医疗等一项项普惠、持久、有效的民生领域新政频出,投入加大,“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并轨”,社保制度的触角从城镇延伸到乡村。目前,兰州新区参保登记人数达89901人,真正实现了城乡居民“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甘肃台报道
记者:李璟慧,高晨凯
本文来源: 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
24.08.2017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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