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统计与数据管理中心举办2015年全省环境统计业务培训班

02.12.2015  09:10

            2015年环境统计年报是评估“十二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和确定“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依据。为此11月18日,环保部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环境统计年报的通知》,部署了2015年环境统计年报的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同时环保部最新修订了环境统计年报制度(国统制[2015]104号)。与原报表相比,环保部结合当前和“十三五”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有关工作要求,将总氮、总磷的产生和排放情况,工业锅炉污染排放和处理情况等内容纳入了最新修订的环境统计报表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环境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做好我省2015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为我省确定“十三五”规划打好基础,11月24日-25日,我中心在兰州市举办了2015年全省环境统计业务培训班。

            在培训班上,总量处副处长赵晓颖传达了11月17日环保部总量司于司长在2015年全国环境统计业务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同时对我省2015年环境统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此次培训还邀请了有关专家讲解了统计和统计法的基础知识:主要从统计工作过程和分析,统计调查的管理,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以及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特别还讲解了作为国家统计人员的统计违法行为与违法责任,以及统计行政争议的解决。环境统计的相关专家介绍了“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污染减排核查核算数据与环境统计的对接;各类资料准备及减排台账编制要求;最后还重点讲解了2015年统计年报中工业源和城镇生活源调整内容,以及新增指标总氮、总磷以及工业锅炉污染的统计技术规范;同时介绍了“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的构成,以及环境统计技术路线及工作程序。

            全省14个市州环保局、兰州新区环保局、甘肃矿区环保局环境统计人员,以及86个县区环保局环境统计人员共约106人参加了这次培训。